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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无因管理行为是指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为了对方的利益或者为了与对方达成交易,而进行的管理行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受到保护的,但也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 案例:小明和小李是好朋友,小明知道小李最近想买一台新手机,于是在没有告诉小李的情况下,帮他在网上找到了一款性价比很高的手机并购买了下来。小李收到手机后非常高兴,但同时也感到疑惑,因为他并没有要求小明帮他购买手机。在得知小明是出于好意为他购买的手机后,小李感到非常感激。 法律条文: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无因管理行为是指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管理,规范金融控股公司运作,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12号)、《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4号发布)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对金融控股公司经营管理、风险控制具有决策权或者重大影响的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确定参考价规定》),科学建立和管理全国性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名单库,确保人民法院司法网络询价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全国性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名单库,可以根据询价财产类型设置分库。 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名单库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网络询价平台的评审、选定和除名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互联网大数据专家,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 第三条 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第四条 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
导语:无因管理之债是指在没有法定合同基础的情况下,一方为他人管理财物所产生的债务。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详细解释无因管理之债的概念。 案例: 小明是一名忙碌的白领,工作繁忙无暇照顾自己的财务。于是,他委托好友小红帮他管理银行账户和支付账单。小红在未经小明同意的情况下,将小明的存款用于购买奢侈品,并导致小明的账户被透支。小明发现后对小红提出了追偿要求。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3条规定,无因管理之债是指当事人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为他人管理财物而产生的债务。在本案中,小红未经小明同意擅自使用小明的存款
导语:在法律上,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是两个常见的概念,但很多人往往容易混淆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本文将通过举例说明,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两个概念的区别。 案例:小明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实习生,他在处理一起案件中遇到了一个有关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问题。案件的情况是这样的:A和B是两个朋友,B向A借了1000元钱,但后来B却没有还钱。A找到C作为调解人,C帮助A和B达成了一项协议,B同意每个月还给A100元,直到还清1000元。然而,B只还了300元就停止还款了。 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无因管理和好意施惠的情况。但是,在法律上究竟如何看待这些行为呢?本文将通过案例和法律条文来探讨这一问题。 案例: 小明是一名普通市民,某天他发现一只受伤的小狗躺在路边,于是他决定将小狗送到动物医院进行治疗。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小狗康复了,并且成为了小明的忠实伙伴。然而,几个月后,小狗的原主人出现并要求将小狗归还给他。小明对此感到困惑,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成为了小狗的合法主人。 法律条文: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无因管理是指自愿为他人的财产进行管理,并经
无因管理构成要件是指,管理人在管理财产时,未经委托、授权,却对财产实施支配、处分等行为,从而导致财产损失或者利益受损的情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因管理构成要件包括管理人、财产、管理行为、损害结果等几个方面。 首先,管理人是指未经委托、授权,却对财产实施支配、处分等行为的人。比如,小明无故将公司账户里的资金转到了自己的个人账户,这就构成了无因管理。 其次,财产是指被管理人实施管理行为的对象,可以是金钱、物品、房产等。比如,小红将公司的办公用品私自出售,导致公司财产减少,这就构成了无因管理。 再次
导语:无因管理是指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管理者都应该对事务所的运营和业务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以确保事务所的正常运营和发展。下面将通过案例和法律条文来解释无因管理的含义。 案例:小明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负责管理事务所的日常运营。然而,由于忽视了客户的需求和对员工的管理,导致事务所的业务逐渐走下坡路。客户的投诉不断增加,员工的士气低落,事务所的声誉也受到了影响。最终,小明被迫辞去了合伙人职务。 法律条文:《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权限,保
导语:无因管理是指一种管理行为,即在没有法定权利的情况下,某人为了他人的利益而进行管理的行为。下面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解释什么是无因管理。 案例: 小明和小红是一对好朋友,小红在外地求学,无法亲自处理在家乡的一处房产。小明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为小红管理房产事务,包括收租、维修等事宜。经过一段时间的管理后,小红毕业回来后感激不尽,想要报答小明的好意。但小明拒绝了小红的报答,称这是他无偿为好友管理房产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79条规定:“当事人在处理他人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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