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股东

股东 相关话题

TOPIC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对于公司内部的管理人员或他人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怠于通过诉讼主张权利时,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用自己的名义,为维护公司利益而进行诉讼的行为。那么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条件有什么,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有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条件有什么,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有哪些条件? 浙江正大金茂律师事务所胡莉莉律师解答: 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条件是指股东在提起诉讼前,必须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监察人提出请求令公司提起直接诉讼; 只有在董事会、监事会或监察人接到该请求,经过一定
公司注销登记,意味着公司生命的终结,类似于自然人死亡。注销登记后,公司就不再具有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实践中,很多公司注销登记后,还会有债权人现身要求原股东偿还债务。那么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公司债务是不是承担责任? 网友咨询: 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公司债务是不是承担责任? 广东鹏派律师事务所彭勇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主体就像层面纱将公司与股东的责任分开; 即使公司财产不够偿还公司的债务,公司股东也不受公司债权人的追索。公司经合法注销程序以后
在我国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关于企业利益纠结的事情发生,其表现一般为股东侵害公司利益,造成其他股东利益受损。那么股东代表诉讼是否以损害公司利益为前提,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股东代表诉讼是否以损害公司利益为前提,怎么规定的? 福建众赉律师事务所李琴律师解答: 股东代表诉讼程序的前置条件主要是公司受到了损害,也有的是股东受到了损害,这个并没有要求,一定是以损害公司利益为前提的。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
股东表决权是有限公司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重要手段,股东通过行使表决权,使股东个人意思转化为公司意思,从而实现股东个人出资与获取公司利益之间的对价。那么股东怎么行使表决权,股东表决权如何行使? 网友咨询: 股东怎么行使表决权,股东表决权如何行使?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韦四强律师解答: 表决权行使的方式: 1、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作出决议时,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在议事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3、累计投票制。享有的表决权数
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在向公司出资后,又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那么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负什么法律责任? 网友咨询: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负什么法律责任?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徐浩律师解答: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有: 1、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民事责任。股东抽逃出资,将会损害其他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在此情况下,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 也可以根据《公司法》第1
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资产对外承担责任,股东的有限责任也正是体现于此,股东原则上不直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有些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公司破产清算股东不配合,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公司破产清算股东不配合,如何处理? 陕西云迈律师事务所岳玲利律师解答: 公司破产清算股东不配合可以让不配合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
许多公司都是股份制公司,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例子,公司的股东会恶意将公司的财产转移,不参加年检,然后造成一系列的行为。通常这种情况会导致债权人的债务得不到。那么股东拒不履行公司清算义务怎么办,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股东拒不履行公司清算义务怎么办,如何处理? 北京市盈科(徐州)律师事务所李丹律师解答: 股东拒不履行公司清算义务,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那么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
在公司中的股东有可能是属于隐名股东,这个隐名股东一般来说还是属于股权的实际控制人,那么隐名股东能申请解散公司吗,隐名股东可不可以申请解散公司? 网友咨询: 隐名股东能申请解散公司吗,隐名股东可不可以申请解散公司? 山西龙易律师事务所郑锐龙律师解答: 符合条件可以申请解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的规定,只要隐名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
股东代表诉讼是防御公司内部人错误行为的重要堡垒,是阻吓错误行为的一种重要手段,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少数股东的利益,同时也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那么股东代表诉讼中主体是怎样的,诉讼地位是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股东代表诉讼中主体是怎样的,诉讼地位是怎么规定的? 北京市天沐律师事务所曹鹏搏律师解答: 股东代表诉讼中,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的股东是原告,侵害公司利益的董、监、高或他人应列为被告,而公司对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应被列为第三人。 根据《公司法》第151条的规定,股东应当具备法定条件才能成为适格原
公司产生后,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实现了分离——股东是公司权益的所有者,但公司的实际经营通过授权委托经理人负责,如此产生了公司治理和企业管理的问题。那么股东的固有权利具体有什么,股东有哪些固有权利? 网友咨询: 股东的固有权利具体有什么,股东有哪些固有权利? 山东铭信律师事务所韦方欣律师解答: 固有权是指除非得到股东的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它又叫不可剥夺权。 固有权往往是和股东的基本权益相关的权利,如对股份和出资的所有权,普通股的表决权,因而,这类权利常常由公司法或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