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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投资。开公司这件事除了要找对合作伙伴之外,更要尊重规则。市场经济,风险无处不在,知法守法,能最大程度的得到保护。那么成为已成立公司的股东要注意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成为已成立公司的股东要注意什么,有哪些?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郭子福律师解答: 成为已成立公司的股东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很多比如: 1、要办理股权变动手续; 2、作用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3、有限责任公司讲究股东责任的有限性,即在出资份额内承担责任; 4、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
创业,注册公司是第一步,同时也是一件繁琐的事情,首先需要创业者明确注册公司的流程,知道自己该做哪些事,需要花费多长时间,然后再结合自身条件去有计划的做足相应的准备。 那么股东变更代理注册公司需要垫资吗,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股东变更代理注册公司需要垫资吗,怎么规定的? 江苏慎韬律师事务所周飞律师解答: 代理注册公司要不要垫资,由双方进行协商,但垫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可能会构成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 《公司法》第199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
股东是指对公司进行投资并以此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的人。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是一致的,但是也不是绝对的,有些股东可能会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那么股东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股东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有哪些,是什么?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许蕾律师解答: 在公司当中,有的股东可能滥用公司权利,这可能构成违法的。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
在公司面临困境时,有些股东企图以股东有限责任作为挡箭牌,通过转移、赠与、低价贱卖、或者低价抵债等方式恶意处置公司的财产,降损公司的偿债能力,使公司的债权人利益受损,此为法律所禁止,那么公司恶意逃债股东是否要担责,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公司恶意逃债股东是否要担责,怎么规定的? 浙江稠州律师事务所叶丽娟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前提是公司有独立的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客观原因导致公司经营风险增大、股东死亡、股东离婚、小股东权利被损害、公司陷入表决僵局、个别股东因司法因素被强制执行等情形。当公司出现以上情形时,必然会引发股东退出的问题,无论是股东自愿申请或是被动退出。 网友咨询: 如何退出公司股东?我们公司成立一年半多了,一直以来我也不知公司情况,去年早我已在股东群里声明公司以后赚钱亏钱与我无关,但我不放心,怕个别股东以公司名义做什么事牵扯到我,我也要承担,毕竟只是在群里声明一下,如何彻底退出公司,投入的股金也不要了(
俗话说,位高者为刀俎,位低者为鱼肉,在公司里亦是如此。作为小股东,公司很多事情无法按照自己的想法来。谁都想当大股东,但不一定谁都有当大股东的资本。那么公司中小股东有什么权利,法律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公司中小股东有什么权利,法律怎么规定的? 辽宁法栋律师事务所刘卓律师解答: 公司法中小股东的权利: 第一,中小股东享有知情权。 第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享有提案权。 第三,可以实行累计投票制。 第四,中小股东诉讼权。 第五,独立董事制度间接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查阅、复制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公司怠于起诉时,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诉讼利益归于公司。那么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是谁,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是谁,怎么规定的?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黄瀛洲律师解答: 股东代表诉讼以公司股东为原告。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 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之目的,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 《公司法》第151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
在公司成立后,股东将国有土地使用证交给公司,由公司向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土地登记。那么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土地使用,相关规定是什么? 网友咨询: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土地使用,相关规定是什么? 江西平常心律师事务所刘德福律师解答: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土地使用的相关规定如下: 《股份制试点企业土地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资产与股东单位其他资产一并入股。土地使用权由改组或新设后的股份制企业持有。 (一)土地资产入股期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年
“隐名”股东实际上就是委托合同关系,即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委托显名股东代为持有公司股权,但这种股权代持的形式无论对于显名股东还是隐名股东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那么隐名股东的权益该怎么维护,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网友咨询: 隐名股东的权益该怎么维护,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池加新律师解答: 作为有限公司的隐名股东,要想以股东的身份行使自己的权利时,必须在成为隐名股东时有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准备: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必须签订股权代持协议,针对股息和红利的支取作出明确的约
企业家投资公司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获取投资回报,通过分配取得利润是实现这一目的最重要的途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关乎公司和股东重大利益,往往会引发股东与公司之间、多数股东和少数股东之间的利润分配纠纷。那么公司不分红,股东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吗? 网友咨询: 公司不分红,股东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吗? 山东海右律师事务所李泽律师解答: 在公司连续盈利而迟迟未通过股东会决议分配利润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其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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