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婚后

婚后 相关话题

TOPIC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案件中当事人应提交的证据 1、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 3、是否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证据,如收养、送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登记等; 4、自己生活状况的证据; 5、被告收入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等; 6、父母是否已经死亡或父母是否无力抚养的证据,如死亡证明、残疾证明及收入证明等; 7、收入是否显著减少及是否影响正常生活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及现在生活状况的证明等。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案件中当事人举证注意事
复婚后原来的离婚协议当然有效。离婚夫妻一旦签订了该协议,并且实际办理了离婚手续,进行了登记备案的,那么就会马上生效,之后即使复婚了也并不会影响离婚协议的有效性。 网友咨询: 复婚后之前的离婚协议书还作数吗? 四川永驰律师事务所敖静滢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在双方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后就生效了。双方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换句话说,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婚时协议归一方,那么再复婚也算那方个人财产了。当然,双方如果有特殊约定,以约定为准。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
老年人再婚后子女有赡养义务。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 老年人再婚后,子女还有赡养义务吗? 江苏高瞻律师事务所郭梅律师解答: 老年人再婚后子女有赡养义务。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继父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网友咨询: 婚后购买的首饰,离婚怎么处置? 天津茂驰律师事务所齐婷婷律师解答: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对于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购买的首饰,离婚分割时该首饰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平均分配; (二)对于一方用个人财产婚后为另一方购买首饰,离婚分割时该首饰视为夫妻一
离婚后探望权由父母协商,协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网友咨询: 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法院会怎么判? 云南九虎律师事务所张远锋律师解答: 离婚后探望权由父母协商,协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探望子女的具体时间。也没有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必须
离婚后可分割的房产范围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受理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范围即离婚后可分割的房产范围: 一是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房产; 二是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房产的,而且由于这种行为,使另一方
离婚后分配房产的原则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结合实际业务经验,法院处理离婚后的房产分配诉讼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夫妻离婚,受到最大伤害的是孩子。为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将公房使用权判给带孩子的一方,合情合理。此外,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应判归女方抚养。 2、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这不是“女士优先”的问题,而是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对女方的伤害和打击要比男方大。据调查,目前离婚率高发的年龄段有三个:第一个阶段是刚结婚两年内,进了
离婚后能否分割房产 根据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房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房产的,分割夫妻共同房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房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房产。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夫妻一方确实存在法规中所指的情况,那么另一方就有权向法院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房产。同时要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依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房产的诉
离婚后可提起房产分割诉讼的情形 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包括: (一)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对房产的分割约定; 婚姻当事人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另一方房产或者相关款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二)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的; 在签订离婚协议分割离婚房产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夫妻共同房产。如果经过法院审理,另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胁迫、欺诈等行为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