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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的损害,指行为人对公民的姓名权,荣誉权等进行侵害,致使公民产生精神上的痛苦或公民神经受到损害等,行为人应该对给他人造成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那么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损害赔偿有哪些适用范围? 网友咨询: 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损害赔偿有哪些适用范围? 山西华瑞律师事务所穆鹏祥律师解答: 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要有损害的事实,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这是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基本条件。 (三)违法行为与
对违规出售利他林的行为需要分情形来定性,假定当事人明知购买者是毒品成瘾者,涉案药品也确实是流向吸毒人员或贩毒人员手中,那么其违规出售利精神药物的行为即是变相贩卖毒品,故应以贩卖毒品罪来认定。假定当事人主观上出售利精神药物仅为帮助患者治病,其所实施的仅是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药品的行为,应当以非法经营罪或其他犯罪处理。 网友询问: 提供精神类药品会转化为贩卖毒品罪吗,要怎么认定? 北京京师(海口)律师事务所吴坤和律师解答: 当行为人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贩卖国家规定管
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那么,男子和精神病人发生关系是否算强奸?会判刑吗? 一、男子和精神病人发生关系是否算强奸?会判刑吗? 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被判刑。 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
配偶是精神病人,能离婚。精神病患者在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不能进行登记离婚,其配偶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在法院判断其利益与精神病一方利益相冲突的情况下,法院会主动为其指定其它监护人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网友咨询: 配偶是精神病人,能不能离婚? 广东鼎文律师事务所姜明坤律师解答: 配偶是精神病人,能离婚。 精神病患者在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不能进行登记离婚,其配偶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在法院判断其利益与精神病一方利益相冲突的情况下,法院会主动为其指定其它监护人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如果法院认
净身出户需要给孩子抚养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网友咨询: 净身出户需要给孩子抚养费吗? 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肖龙章律师解答: 离婚净身出户还是需要给抚养费的。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相应的抚养费。具体的费用、支付方式等,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肖龙章律师解析: 1、净身出户并不影响支付抚养费,除非拥有直接抚养权的一方要求不支付
加害行为侵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往往造成两类损害:财产损害和非财产损害。对财产损害,赔偿权利人主张“财产损害赔偿”;对非财产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那么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如何认定? 网友咨询: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如何认定? 江苏恒邦律师事务所秦景敏律师解答: 精神损害赔偿实质上是侵权赔偿的一部分,它符合侵权赔偿的四个构成要件。 首先,有损害的事实发生,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 其次,精神损害的违法性,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这是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基
离婚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以及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因此,离婚时对符合条件的情况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一)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夫妻一方与他人登记结婚当然构成重婚,夫妻一方虽未经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的同样构
精神损害赔偿权不能继承,但也有例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被继承人享有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具有专属性,不能继承。但是有例外,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已经起诉或者赔偿义务人已经书面承诺予以赔偿的,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网友咨询: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继承吗?广东吉科律师事务所姜明坤律师解答:精神损害赔偿权不能继承,但也有例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
精神病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上具有限制,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作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效力上具有瑕疵。那么精神病人将自己的手机抛弃,拾得人需要返还吗? 网友咨询: 前段时间在垃圾桶捡了一个手机,后来被人找到说是要返还,我认为手机被扔在垃圾桶已经是被所有权人抛弃了,结果对方说扔手机的是个精神病,请问精神病人将自己的手机抛弃,被人拾得需要返还吗? 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邓雪静律师解答: 民事主体可以抛弃自己的权利,抛弃所有权属于单
发生侵权纠纷时,如果侵权人对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是由于精神损害难以确定,因此可能发生受害人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过高的情况,如果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超过法定标准,法院会驳回其诉讼请求还是降低赔偿金额呢? 网友咨询: 在诉讼请求上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额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法院是驳回还是会主动给原告降低赔偿标准呢? 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邹庆林律师解答: 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应当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会在法定标准范围内判决。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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