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净身

净身 相关话题

TOPIC

在日常生活当中,可能会因为一些话语行为会对他人造成名誉权的相关经济损害。名誉权是我国法定的的公民个人权利的组成部分,是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的,所以当名誉权受到精神损害时是可以进行一定的赔偿的。那么,名誉权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标准是多少,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名誉权侵权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浙江泰豪律师事务所施霁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人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一
有的当事人会在受到侵权行为的伤害之后提起诉讼,在诉讼请求中很多当事人都会要求侵权行为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那么,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能否继承或让与,有何法律规定? 网友咨询: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可以让与或者继承?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徐志宏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
在日常生活当中,可能会因为一些话语行为会对他人造成名誉权的相关经济损害。名誉权是我国法定的的公民个人权利的组成部分,是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的,那么,名誉权侵权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网友咨询:名誉权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标准? 北京市开越律师事务所雷贵辰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人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侵害他人
精神抚慰金是为了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过程中,受害人一方请求法院判令赔偿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那么精神抚慰金规定是什么,怎样的? 网友咨询: 精神抚慰金规定是什么,怎样的? 山东争渡律师事务所尤飞律师解答: 精神抚慰金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
精神损害赔偿是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遭到精神痛苦时,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制度。在现实生活中精神损害的事件也时有发生,那么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如何确定,法律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如何确定,法律怎么规定的? 湖北齐安律师事务所朱志军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那么精神赔偿金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精神赔偿金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怎么规定的? 湖南华麟律师事务所孙涛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生活中经常会接触到各种各样有关精神疾病患者的负面信息:日常闲谈里充斥着:脑残、神经病、武疯子等流行用语,电视报纸上相关的不良社会事件也不断地被选择性关注和报道。所以,大家总是持着有色的眼光看待精神疾病患者。对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或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防卫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呢?侵害者是精神病人的情况下,不能实行正当防卫,只能实行紧急避险。特殊情况下对精神病人也可以采取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
经常在新闻报道中我们都会听说精神病人犯罪,那么此时需要对实施犯罪的精神病人进行怎样的处罚呢?还是说因为其属于精神病人,就可以免除对其的刑事责任。 网友询问: 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如何对其进行处罚,精神病发作时会进行处罚吗?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陈佳正律师解答: 1、精神病人有违法行为的,按以下情形处罚: (1)、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并在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 (2)、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
如果自己的精神遭遇损害的,是可以要求行为人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的,可以要求行为人给予相应的精神损失费。但是不是所有侵权行为都需要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那么精神损害赔偿的成立要件,应具备什么条件? 网友咨询: 精神损害赔偿的成立要件,应具备什么条件? 广东金腾律师事务所罗诚律师解答: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损害后果,即因人格权益等有关民事权益遭受侵害,造成受害人非财产上损害; 二、有违法侵害自然人人格和身份权益的侵权事实; 三、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四、侵权人
生活中因为一方出轨而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所以很多夫妻在结婚的时候会要求签订一份净身出户“保证书,那么净身出户的保证书有效吗,净身出户的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网友咨询: 净身出户的保证书有效吗,净身出户的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高艳律师解答: 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净身出户的保证书,一般是有效的,法院一般尊重当事人的有效约定,但如财产的处分明显失衡,法院也可适当调整。 以下三种情形写的婚姻保证书,一般认为无效的: (1)出具人在被胁迫下签署; (2)有关抚养权归属的内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