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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可以任意对劳动者违纪行为进行处罚,对于违纪如何处罚的规定也必须合理合法,避免用人单位以违纪的名义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网友咨询: 公司扣我钱可以劳动仲裁吗? 甘肃律杰律师事务所李佳禾律师解答: 公司扣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实施处罚,用人单位没有法律授予的罚款处罚权利。《工资支付暂行条例》中规定了两种用人单位可以合法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被人打伤了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被人打伤了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被人打了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一些员工在离职的时候会跟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在里面会对于自己未来从事的职业做出相应的限制。 网友咨询: 竞业限制条款可以限制员工终身吗? 山东颐衡(潍坊)律师事务所潘文韬律师解答: 不可以。竞业限制协议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
劳动者在和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后,作为工作单位来讲,他是没有责任和义务再给你承担相应的社保交费,所以这种情况下,我们是需要正常的把社保转移出来。 网友咨询: 单位交的社保辞职了可以领出来吗? 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张博深律师解答: 单位交的社保辞职了不能无故领取出来。一般情况下,辞职以后,是不能领回自己所缴纳社保的那部分钱的,除非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申请退回,申请退回也只能退回个人部分,不能退回单位缴纳的部分。 辞职后社保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
发生人身损害事故造成劳动者受伤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治疗结束后,有些工伤旧患有可能复发的,工伤复发就需要治疗,那么工伤旧伤复发能不能申请再次鉴定? 网友咨询: 旧伤复发可以重新认定工伤吗? 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肖慧琳律师解答: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是指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医疗机构必要的诊断治疗,包括采取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确定工伤职工伤(病)情痊愈,终结医疗,终止停工留薪期,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后或者正处于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职工原
收养人的条件直接关系到被收养人的切身利益和生活质量,对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有重大影响。根据《民法典》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网友咨询: 收养人到底可以收养几个子女? 上海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李强律师解答: 收养人能收养多少子女分两种情况: 1.收养人在无子女的情况下,最多可以收养两名子女。 2.收养人有子女的情况下,最多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但是,对于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不受人数的限制。 上海锦天城苏州律
由于工作性质以及实际情况的不同,并不是所有人都是白天上班,也有些人是傍晚上班、深夜上班等,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中劳动者的上班时间跟全日制用工关系劳动者的上班时间不同,那么非全日制用工情况下劳动合同何时可以终止? 网友咨询: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可以随时终止吗? 上海至合(潍坊)律师事务所姚欣委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
死刑是现代人类刑法的“天花板”,被判死刑会给罪犯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那么为了让罪犯接受命运,在死刑前是否会有“特殊定制服务”呢? 网友咨询: 罪犯执行死刑前可以会见家属吗? 浙江学优律师事务所周建胜律师解答: 可以。 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可以申请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对经查找确实无法与罪犯近亲属取得联系的,或者其近亲属拒绝会见的,应当告知罪犯。罪犯提出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留下遗言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通知会见的相关情况,应当
在发生医疗损害之后,对于医疗机构的过错、因果关系以及过错参与度的认定,都要通过鉴定来解决。可以说,鉴定是医疗案件中最为关键的环节,这是医疗案件最大的特点,也是医疗案件专业、复杂的主要原因所在。那么去什么地方可以鉴定医疗事故,如何申请? 网友咨询: 去什么地方可以鉴定医疗事故,如何申请?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刘超律师解答: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有三种途径: 一是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二是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的申请移交到医学会; 三是由人民法院来委托。 依照《医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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