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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不可以延长。申请离婚一个月冷静期过了没有去,会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需要重新申请。在离婚一个月冷静期过后,双方应当在冷静期满30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 网友咨询: 协议离婚冷静期可以延长吗? 广东华商(北京)律师事务所韩雪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不可以延长。 申请离婚一个月冷静期过了没有去,会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需要重新申请。 在离婚一个月冷静期过后,双方应当在冷静期满30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
小产权房可以贷款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宅制度改革的通知》,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内,可以按标准价出售。职工购房后另外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购买5年以后才能进行,原售房的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个人与单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从这里可以看出部分产权和全部产权的一些区别。部分产权与全部产权的不同之处在于,部分产权是强调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而对收益权和处分权的行使则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 小产权房屋抵押贷款,
房产,是指对建筑于特定地块的形成固定活动空间的建筑物所享有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商品房买卖合同,则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那么在商品房买卖中可以请求双倍赔偿的情形有什么,是哪些? 网友咨询: 在商品房买卖中可以请求双倍赔偿的情形有什么,是哪些? 广西华志翔律师事务所黄春贵律师解答: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
结婚登记不能由他人代办。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网友咨询: 结婚登记可以由别人代办吗? 上海金申律师事务所阚蕾蕾律师解答: 结婚登记不能由他人代办。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
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拆迁安置房一般需五年才能进行上市交易。 房屋能不能上市交易,简单的可以根据土地性质判断,集体土地,是归集体所有,乡镇多半是这样的土地性质。 如果是国有土地,即可办理到房产证,就可以上市交易,有些是永远拿不到房产证的,比如集体土地,除非他进行 地性质变更。有些是拿到了短时间内不能交易的,比如一些拆迁安置房。 国家在这方面都是有相关规定的。 房产一般有两证,房产证和土地证,房产证简单的说就是表示这房子归你所有,如果建筑物没了,你想再在原土地上兴建,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 土地证表示此
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 对于安置房能否买卖要根据各地政策不同而有所不同,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当地的政策;但是按照惯例,安置房建成、交房后在五年内,其所有人是拿不到房屋产证和土地证的,因此在法律上是不允许买卖的。也就是说,就算购买了安置房,今后有任何问题(特别是交易的数额和今后的产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实在要交易,建议是找比较信任的人进行,保证给卖方房款后,其在今后拿到的房产证能给买主。另外,如果是建成且交房满五年后该拆迁安置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也就是说五年后就可以自由买卖了。 拆迁安置房如何买卖
有些公司在生产经营中遇到比较大的债务危机,已经没有现金流或是贷款可能性,此时公司老板不得不去申请破产。但是,公司要申请破产也是有条件,不是想要申请破产就能够去申请的。那么,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申请破产?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申请破产? 北京安之律师事务所张胜富律师解答: 根据《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申请破产。债务人可对上述两种情况提出破产申请,债权人对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的情形可以提出破产
步入现代化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建设行业发展如火如荼。现代大城市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建筑,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建筑都是用来居住的,还有一些是用于其他用途,也就是投资经营。那么什么房屋可以认定为非居住用房,是如何认定的? 网友咨询: 什么房屋可以认定为非居住用房,是如何认定的?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苏兴坚律师解答: 通常以房产证注明的房屋类型作为判断房屋用途的标准。除房屋类型表明为住宅外的房屋通常为非居住用房,一般包括: 工业、交通这、仓储用房,商业、金融和信息用房,教育、医疗卫生和科研用房,文化、新闻、娱
房屋的质量是对业主安全的保障也是一个城市建设的功底的体现,有的时候花了很多的钱可以房接了这里有毛病那里有毛病,而且已经严重影响生活了,那么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提什么赔偿,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提什么赔偿,是怎样的? 北京法慈律师事务所王晶律师解答: 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提的赔偿: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
如果父母生而不养,成年子女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仍要履行赡养义务。抚养义务与赡养义务是两个法律关系。如果出现父母对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子女有权向父母主张履行抚养义务或支付抚养费,但是却不能因为父母未尽抚养义务而对抗赡养义务。 网友咨询: 父母不抚养子女,子女可以不赡养父母吗? 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江真红律师解答: 如果父母生而不养,成年子女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仍要履行赡养义务。 抚养义务与赡养义务是两个法律关系。如果出现父母对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子女有权向父母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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