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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公司大股东往往会操纵公司,阻挠中小股东行使知情权,不允许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使其很难了解公司的经营内幕,无法作出准确决策并进行有效监督,最终使自己的收益权得不到保障。那么股东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吗,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股东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吗,怎么规定的? 北京济和律师事务所田野律师解答: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
一、合同定金是否可以要求退还 合同的定金可以退还,但是退还也是有条件的,如果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定金可以作为价款或者收回;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一般是没有权利要求返还的;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履行约定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合同定金定是多少 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民法典》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将定金的惩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旨在减少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害。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满足时,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以此实现债权,减少损失。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代位权,有哪些?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代位权,有哪些? 北京星竹律师事务所王斌律师解答: 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情况: 1、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 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
一、合同签订后是否可以退还定金 签合同交的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是可以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的。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有,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
保障房的含义 我国对保障房的定义是: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 保障房可以买卖吗 目前各地保障性住房有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除限价商品房可以出租外,其他性质的住房不得出租或出借。 廉租房、公共租赁房房主没有产权,不存在转卖的问题。经适房和限价房,房主取得有限产权,一般要求取得产权
经常有离婚的双方为了争夺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争执不休,所想的办法也是五花八门,有的编造有利于自己的虚假证据,有的想方设法企图疏通法官,有的直接到法庭耍横撒泼。那么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可以变更吗,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原因是什么? 网友咨询: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可以变更吗,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原因是什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罗红律师解答: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可以变更,子监护权的变更有三种情况: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 《民法总则》第
一、在未签订合同时是否可以要求退还交纳的定金 在未签订合同时一般不可以要求退还交纳的定金。 但只有对方存在根本违约等情况下,才可以请求返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待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
一、劳动合同中的工资可以如何约定 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的规定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工资的数额、工资的组成和支付方式、支付期限。且双方约定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四十条的规定,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烂尾楼,是指已办理用地、规划手续,项目开工后,因开发商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那么,违建烂尾楼可以收购吗,如果买到了烂尾楼怎么办? 法妞网友咨询: 违建烂尾楼可以收购吗,如果买到了烂尾楼怎么办? 上海协力(福州)律师事务所郑俊升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烂尾楼是没人收购的,因为要收购的话不划算。但这并不代表“烂尾楼”就毫无价值。所以想收购“烂尾楼”的人还是有的。 想成功收购烂尾楼,首先要先判断烂尾楼属于哪一种类型: 1、没有报建、没有审批的项目,政策封杀的烂尾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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