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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不少用人单位动辄用“开除”、“除名”等方式让劳动者回家。殊不知“开除”、“除名”的法规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早已废止。那么企业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企业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是什么,有哪些? 广东泰诺律师事务所杜锦秀律师解答: 企业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六种情形。 这六种情况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
一、没有写工资的劳动合同怎么办 没有写工资的劳动合同,可以重新签订合同。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就是不合法的,该合同就是无效的,劳动者而已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申请认定该劳动合同无效。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保障。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 二、入职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入职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试用期的长短,注意有否没经过本人同意下的调动和调薪条款,注意
一、没有写工资的劳动合同算劳动合同吗 没有写工资的劳动合同算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没写工资的,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是这种合同属于存在瑕疵的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对合同进行更正,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的内容;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工资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还可主张赔偿。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什么?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
一、劳动合同允许一年一签吗 劳动合同允许一年一签。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可自行确定签订时间。所以双方可以协商和拟订劳动合同合法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但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二、劳动合同中能约定违约金吗 找法网提醒您,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
一、劳动合同没写明薪资应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不写工资金额,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工资金额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
由于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国目前拥有大批量的农民工。而很多包工头为了节省开支并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办理工伤保险,因此庞大数量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成为一大难点。那么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办,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办,如何处理? 河南传徳律师事务所李想律师解答: 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大家一定要在确定到一个公司工作后,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里应该明确约定的劳动报酬。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很有可能会因为约定的薪资不明确,而造成个人的利益损失。那如果劳动合同丢了,怎么解决劳动合同丢失的问题,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怎么解决劳动合同丢失的问题,如何处理? 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赵佑儒律师解答: 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因为签订劳动合同后都是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16条,劳动合同由
正常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也不能与劳动者终止。那么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的情形都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的情形都有哪些,是什么? 北京市京师(聊城)律师事务所霍月龙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有一定期限的,那么劳动合同期限的划分是怎样的,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劳动合同期限的划分是怎样的,如何规定的? 辽宁创越律师事务所李敬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期限划分如下: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
一、签三个月劳动合同终止合同要补偿吗? 签三个月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是否补偿看情况。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有下列情形的,则需要补偿,即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撤销而使合同终止的;或者是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合同而终止的等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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