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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损害赔偿的区别 离婚损害赔偿虽然可以用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的四个构成要件进行分析,但却不能套用一般侵权损害赔偿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的构成,在其具体内容上是有重大区别的。根据婚姻法第4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它与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相比,具有如下几个特征: (一)侵害主体的特定性。 一般侵权的主体(即加害人)范围较广,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而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主体是特定的,它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偶
离婚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以及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因此,离婚时对符合条件的情况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一)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夫妻一方与他人登记结婚当然构成重婚,夫妻一方虽未经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的同样构

离婚赔偿条件

2024-08-05
离婚赔偿的前提条件 提起离婚赔偿的前提条件是离婚。 在当事人基于离婚的案由诉诸人民法院,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时,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总结起来就是,只要是不离婚或者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损害赔偿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单独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而不提离婚的,法院根本不会受理。 因此,想要离婚损害赔偿的,只能选择离婚。 离婚赔偿的主体条件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只能是无过错方,也就是说在离婚时,只能由
发现对方有艾滋病可以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在婚前没有告知的,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网友咨询: 对方有艾滋病能不能离婚? 上海辉旺律师事务所洪静律师解答: 发现对方有艾滋病可以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在婚前没有告知的,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若婚前知道对方患有艾滋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艾滋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
离婚时收养子女抚养权问题由养父母双方协商处理;因为收养关系成立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适用父母子女的法律规定,收养关系没有解除的,继续由养父母抚养;如果对抚养权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网友询问: 夫妻离婚,共同收养的孩子应该怎样处理?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吴涛律师解答: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因此,离婚时收养子女抚养权问题由养父母双方协商处理;收养关系没有
离婚协议不一定要请律师写。当事人可以自己写离婚协议,也可以请律师帮忙写,一般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网友咨询: 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律师写的才有效吗?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张秋实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不一定要请律师写。当事人可以自己写离婚协议,也可以请律师帮忙写,一般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离婚协议应当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自己书写的离婚协议更便于双方理解和婚姻解除后的履行,还可以节省一笔律师费;请专业律师协助书写的,会使内容更加的准确

离婚财产赔偿

2024-08-02
离婚能要求财产赔偿的情形 (一)对方重婚,两种情况可以判定是否构成重婚。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因此,符合上述的重婚条件的,可以要求离婚赔偿。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个: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符合这三个要件,才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构成家庭暴力的行为有: 1、身体暴力:夫妻一方殴打另一方
离婚可要求经济赔偿的情形 (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区别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如举行婚礼、公开自称或介绍为夫妻、以夫妻名义对外处理事务、生养小孩、申报户口、购置住房等等。对于刑事上的重婚,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必须同
离婚过错方赔偿介绍 离婚过错赔偿,也叫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说到这里,很多朋友就不明白了,什么叫有过错?哪种情况属于过错呢?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过错是指:有重婚、已婚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受害方在离婚时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也就是离婚过错方赔偿。 离婚过错方赔偿的条件 (一) 离婚过错方赔偿首先需要满足提起赔偿的行为,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离婚赔偿问题

2024-08-02
离婚赔偿的范围 离婚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过错赔偿是建立在侵权责任之上的。 造成离婚过错赔偿的破坏婚姻家庭关系行为既可以侵害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也可以侵害婚姻当事人的人身权。因此离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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