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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房产过户所需材料 夫妻协议离婚的,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必须有: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协议离婚房产过户流程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协议离婚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房产过户要注意准备齐全房产过
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交契税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 离婚房产过户费用计算 根据规定,离婚房产过户同二手房过户没有什么区别,在过户的手续费上需要交费的项目及收费标准如下: (一)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

离婚房产纠纷

2024-08-08
离婚房产纠纷如何解决 首先,如果双方均主张房产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产所有权,同时按竞价的房价款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其次,如果只有一方主张房产所有权的,那么由主张的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同时由双方协商确定房产的价值,如果不能协商确定,则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该房产作出评估,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最后,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产所有权的,则根据双方的申请拍卖该房产,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房产纠纷如何避免 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或律师
法院会如何处理离婚房产分割纠纷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 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
两年分居离婚申请的方式:若双方能协议离婚的,可订立离婚协议,并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夫妻不能协议离婚的,可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网友咨询: 两年分居离婚怎么申请? 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王津越律师解答: 两年分居离婚申请的方式:若双方能协议离婚的,可订立离婚协议,并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夫妻不能协议离婚的,可提供相关证
对于离婚案件,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没有申请不公开审理,法官在对案情进行了解后,可以自由裁量是否公开审理,一般来说都会公开审理。 网友咨询: 离婚可以不公开开庭吗? 上海誓维利律师事务所徐亚萍律师解答: 对于离婚案件,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没有申请不公开审理,法官在对案情进行了解后,可以自由裁量是否公开审理,一般来说都会公开审理。 上海誓维利律师事务所徐亚萍律师解析: 1、离婚案件可
夫妻诉讼离婚家人一般不要同去。但若婚姻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其配偶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并指定新监护人的,离婚起诉必须有法定代理人出席。 网友咨询: 夫妻诉讼离婚家人要同去吗? 江苏中吴律师事务所唐崇跃律师解答: 夫妻诉讼离婚家人一般不要同去。但若婚姻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其配偶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并指定新监护人的,离婚起诉必
离婚房产分割起诉状怎么写 (一)首部应依次写明: 文书名称“民事起诉状”。 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原告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项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写,但必须写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称与住址或所在地址。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定条件之一。如有的被告下落不明(如离婚案件的对方当事人),则要说明原因和有关情况。关于住所、住址、所在地址的提法问题。住所,通常亦称住所地。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状中要求写明公民
离婚房产分配案件能否申请再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9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房产分配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房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离婚房产分配案件申请再审的条件 离婚房产分配案件中能够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已经分割完毕的房产,并且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

离婚房产案例

2024-08-07
离婚房产案例介绍 李某某在婚前购买房屋一套并支付首付款,婚后以李某某的名义支付完按揭贷款并取得房产证。某基层法院认为,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结婚之前签订,合同明确载明买受人为李某某,没有共有人,房产证载明的所有权人也为李某某,且婚姻法及相关解释也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夫妻双方长期共同生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故该房产应为李某某个人婚前财产。房产证填发于双方登记结婚之后,仅意味着李某某对房产的所有权公示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偿还本息系双方共同收入偿还,应认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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