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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畸高房价的背景下,房产归属问题一直是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的焦点和难点。那么,离婚后才取得产权的房屋,应如何进行认定和分割? 网友咨询: 离婚后才取得产权的房屋,应如何进行认定和分割?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童心喆律师 解答: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时尚
在生活中,很多夫妻会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状态,这就涉及离婚协议书的问题。那么,未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已部分履行,该离婚协议生效了吗? 网友咨询: 我和我老公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他在离婚协议中同意将我们共同购买的一套房产归我所有,我们都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且该套房产已过户到我的名下,他现在反悔了,不同意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请问离婚协议中我们已履行的财产部分是否生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张小群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4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
在生活中,当夫妻采用协议离婚方式离婚时,需要签订离婚协议,在协议中一般会对房产等作出分割协议。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对不动产权属的约定,能直接使物权发生变动吗? 网友咨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对不动产权属的约定,能直接使物权发生变动吗? 四川友帆律师事务所刘浩凡律师解答: 根据《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中对不动产权属的约定不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夫妻一方仅可基于债权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已经成为民众投资的重要领域,在离婚案件的处理中,遇到的保险问题也越来越多。那么,离婚案件中,对于人身保险合同应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离婚案件中,对于人身保险合同应如何处理? 河南捷出远律师事务所刘洪浩律师解答: 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离婚案件中对于人身保险合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会根据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如果是已获得保险金的情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主要用于受害人的治疗、生活等特
在离婚诉讼中,应当对是否共同债务进行认定与责任分配,但惊颤会因此发生纠纷,那么当事人就应当承担举证责任。那么,离婚诉讼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应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网友咨询: 离婚诉讼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应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隗春绿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改变了之前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司法实践中,在正确适用司法解释的同时,要强化职权探知,合理运用日常经验法则和逻辑推理,对于债务人配偶和债权人的利益要予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那么,离婚诉讼案件中,被告可以提出反诉吗? 网友咨询: 离婚诉讼案件中,被告可以提出反诉吗? 河北华隆律师事务所杨晓辉律师解答: 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婚姻案件是否适用反诉制度,仅是未设立法律禁止性和排除性规定。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无过错的被告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反请求的倾向性意见是属诉讼请求的合并,不构成反诉。 离婚案件是复合之诉,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精神损害赔偿都
实践中,许多选择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往往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对外负有债务的,由男方或女方一人自行承担”。那么,离婚时,双方约定债务全部由一方承担的协议有效吗? 网友咨询: 离婚时,双方约定债务全部由一方承担的协议有效吗? 深圳福田区市民中心凤凰大厦2栋14 A。常高永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同样,
都说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在婚姻生活中,共同生育抚养子女可以让夫妻感情更加深厚牢靠,可是这都建立在孩子是自己亲生的基础上。如果在婚后发现,自己尽心抚养的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该怎么办呢? 网友咨询: 离婚时发现子女并非亲生子女的,受害方应怎么办? 云南西翥律师事务所金葵律师解答: (1)离婚时发现子女并非亲生的,受欺骗方可以在离婚的同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赔偿; (2)离婚后发现子女并非亲生的,受欺骗方可以主张返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和离婚后支付的抚养费。《婚姻法》第21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进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婚姻来说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是会受到法律的约束的。当两人感情不和的时候,就会发生一些纠纷,在情况严重的时候,可能还会要求离婚,那么在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愿意或者是双方就某些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对于这样的纠纷,有关的人员或者部门一般都是进行调解的,此时就会有一份离婚调解书。那么,离婚调解书何时生效,生效后当事人还可以反悔吗? 网友咨询: 离婚调解书何时生效,生效后当事人还可以反悔吗?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罗承波律师解答: 离婚调
现实中经常遇到此种情况,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商品房,共同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双方产生矛盾诉讼离婚,此时该房屋是否可以分割? 网友咨询:离婚时房产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该房屋应如何处理? 福建群翔律师事务所洪燕英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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