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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权应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以及尊重未成年子女真实意愿的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
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即便是夫妻一方个人的私有财产也很有可能相互混同。而婚姻一旦走到尽头,就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那么离婚转移财产会构成刑事犯罪吗,怎么处理离婚转移财产? 网友咨询: 离婚转移财产会构成刑事犯罪吗,怎么处理离婚转移财产?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陆志强律师解答: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另一方搜集到有效证据证明上述事实后,可以在离婚诉讼之中出示给法庭,要求对方少分甚至不分共同财产,同时可以请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那么哪些情况下协议离婚不被受理,是什么? 网友咨询: 哪些情况下协议离婚不被受理,是什么? 甘肃良友律师事务所姚婷婷律师解答: (一)一方要求离婚的; (二)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
现在婚姻自由,闪婚现象越来越严重,很多人在跟异性相处一阵子之后,就可以跟对方结婚。结婚很容易,大家知道关系维持不下去还可以离婚,一张协议两人签字,现在的离婚率越来越高,那么有哪些不能够离婚的情况,是什么? 网友咨询: 有哪些不能够离婚的情况,是什么? 天津铸权律师事务所李炜律师解答: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现役军
一旦离婚这件事摆到了台面上,对方就有了防备,可能会隐匿转移财产、拒绝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甚至有一些极品的另一半,婚前、结婚时结婚后,都提防着另一半,绝不交底。那么离婚不支付对方财产算犯法吗,法律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离婚不支付对方财产算犯法吗,法律怎么规定的? 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俞剑律师解答: 签订离婚协议后一方拒不付对方财产的,是属于违反婚姻法和合同法的违法行为,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执行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
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是不少人遇到的情况,离婚财产分割时,不知道对方转移、隐藏了财产。事后过了很长时间才察觉。那么夫妻离婚隐藏财产怎么处理,法律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夫妻离婚隐藏财产怎么处理,法律如何规定的? 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周夏文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隐藏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时,应当对夫妻共有房产进行分割。因为房产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分割不能像现金那样每人直接分得一半,如果是双方离婚后仍然由双方按比例享有房屋,相当于未彻底经过分割。那么离婚时唯一住房应该怎么处理,如何解决? 网友咨询: 离婚时唯一住房应该怎么处理,如何解决? 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张小双律师解答: 离婚时唯一住房,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法院在处理离婚房产的分割问题时,一般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得到房屋的一方给另外一方
感情的事情,我们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夫妻之间如果感情破裂,缘分已尽,那么夫妻之间可以选择好聚好散,也可以通过诉讼达到离婚的目的。对于女性而言,户口可能都是迁到男方家中,这就要考虑离婚后自己户口何去何从的问题了。那么离婚女人有孩子能独立户口吗,怎么解决? 网友咨询: 离婚女人有孩子能独立户口吗,怎么解决?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朱娜娜律师解答: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抚养孩子的,是可以申请独立户口的,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应的材料申请户口。 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
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自然要走向决裂,双方协议离婚的,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如协商不成,则必然要诉讼离婚,那么诉讼离婚如何办理相关事宜,有哪些事情? 网友咨询: 诉讼离婚如何办理相关事宜,有哪些事情? 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杨锁平律师解答: 诉讼离婚的办理是: 1、提起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准备相关材料以及起诉状,提交给法院,法院进行审查; 2、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 3、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安排开庭审理; 4、
无论是娱乐明星、公众人物还是普通民众,离婚诉讼中经常出现“夺子大战”“藏子大战”。孩子抚养权归谁,与谁一起生活往往会成为离婚诉讼中的焦点。那么诉讼离婚要孩子要提供什么证据,有哪些? 网友咨询: 诉讼离婚要孩子要提供什么证据,有哪些? 云南典卫律师事务所张晋恺律师解答: 诉讼离婚要孩子要提供的证据: 1、工作性质;2、工作环境;3、收入状况;4、居住条件;5、文化程度;6、性格修养;7、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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