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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活动中,对于自己合法所有的房产,在一些情况下可以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获取借款进行生产经营,那么是否可以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我们夫妻结婚后一段时间,便在市里买了2套房子。其中一套大房子用于居住, 另一套房子属于闲置状态。由于我爱人生意上的需要,我们将市里闲置的房子用作抵押,最近打算将闲置房出租出去,争取一些出租费用,以用于日常开支。不知道设定抵押房屋是否可以对外进行出租? 四川蓉桦律师事务所袁婷婷律师解答: 可以,出租人当然可以卖掉或者抵押已经出租的房屋
交通法规,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制定的法规。驾驶人员哪些行为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交通违章后驾驶员应该受何种处罚等等问题在交通法规都能找到相应的答案,所以了解基本的交通法规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很有必要的。 网友咨询: 9月16日8时许,罗某甲驾驶湘M0××××重型自卸货车从零陵区萍洲大桥方向往零陵区公园大地小区方向行驶,途径零陵区萍洲西路与绿影路交叉路口红绿灯路段,
因侵权行为造成人员死亡的,死者直系亲属是可以获得一定经济补偿的,有直系亲属就有非直系亲属,如果没有直系亲属的,赔偿由非直系亲属领取。那么非直系亲属之间可以赠予吗,非直系亲属之间能否赠予? 网友咨询: 非直系亲属之间可以赠予吗,非直系亲属之间能否赠予? 安徽京阜律师事务所范丽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直系亲属之间也是可以赠与财产的; 只要赠与人赠与的财产是合法取得的,赠与人接受赠与,就可以将财产赠与他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也可以选择撤销赠与。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
现在很多朋友们为了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的好,会选择自己创业,而自己创业的话,不少的朋友们都会开办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我们国家公司的主要类型之一,一般是采用发起设立或者是募资设立的方式来成立,那么股份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具体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股份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具体是怎样的? 辽宁百涛律师事务所张国律师解答: 股份公司成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
由于房地产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同时涉及企业、银行、购房人、在建工程承包人、抵押登记部门等多方当事人,法律关系相对一般的房地产抵押复杂,必须十分谨慎操作,才能防范风险。那么未完工的房产抵押贷款注意事项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未完工的房产抵押贷款注意事项是什么,有哪些? 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王瑾律师解答: 未完工的房产抵押贷款的注意事项如下: 1、抵押人是期房的预购人;2、须签订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3、期房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筹集资金,常在开发的过程中就进行预售,一般说来,在
有的人,婚姻早已满目疮痍,夫妻早已貌合神离,但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也要凑合在同一个屋檐下,坚决不离婚。有的人,离婚闹到了民政局门口,忽然觉得离婚对孩子伤害太深,又和好回了家。那么约定好的离婚协议能否变更,约定好的离婚协议可以变更吗? 网友咨询: 约定好的离婚协议能否变更,约定好的离婚协议可以变更吗? 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孙孟强律师解答: 未正式离婚前可以修改,双方可以补充协议修改有关条款,产生新的协议。 办理完成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生效,一般不能再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对于一个完整的公司,是需要有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议决定机关,股东会是决议的执行机关,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关。董事会的成立需要符合法定的程序,那么公司设立董事会有人数要求吗,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公司设立董事会有人数要求吗,怎么规定的?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牟楠律师解答: 公司设立董事会是有人数要求。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 1、《公司法》第4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 2、 《公司法》第50条规定,有限
平台借款早已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很多人在某个甚至好几个平台借了款,逾期后不断收到催收短信、电话等,扰乱正常的生活,而自己又没有偿还的能力,只能每天一脸愁眉不展的。那么欠债太多无力偿还怎么处理,如何解决? 网友咨询: 欠债太多无力偿还怎么处理,如何解决? 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何欣欣律师解答: 1、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解聘是指聘任双方解除聘约的行为。具体就是解除聘任的职务,不再聘用。那么,劳动者隐瞒劣迹应聘,用人单位能解聘并不给补偿吗? 网友咨询: 李某因聚众斗殴被公安机关拘留十五日。2019年3月,他前往一家公司应聘时,公司提供的《任职申请表》中有“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一栏,并声明“应聘者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身份证明、履历、学历、职业资格、健康证明、医疗证明等材料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补偿。”他担心影响应聘,便隐瞒了被治安行政处罚的情况,并与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可一个月前,公司以李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开发商逾期交房即自然人因购买商品房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后,开发商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向购房人交付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证,引发的购房人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付房屋和逾期办证违约责任的纠纷。那么商品房逾期交房纠纷如何处理,怎么维权? 网友咨询: 商品房逾期交房纠纷如何处理,怎么维权? 内蒙古久晖律师事务所闫海燕律师解答: 1、如果开发商违反了法定的和约定的交房条件规定而构成逾期交房违约行为时,购房人可拒绝收房,直至达到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为止。 2、因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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