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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高度危险的物品一般是受到管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持有高度危险的物品,高度危险的物品万一发生意外的,造成的后果将不堪设想,那么非法占有危险物品,致人损害的承担主体是谁? 网友咨询: 非法占有危险物品,致人损害的承担主体是谁? 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陈劭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条规定: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规定说明,高度危险物品在被非法占有
企业经营过程中不会无缘无故被工商局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有时候可能在经营过程 中的一个小疏忽,就会被纳入工商系统的经营异常。那么经营异常对法人的影响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经营异常对法人的影响有哪些,是什么? 北京市中伦文德(济南)律师事务所吕凤杰律师解答: 经营异常对法人的影响: 一、异常名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将在3年之内不得在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董事、监事及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所有对外申办业务全部限制。金融机构可能会不受理该企业的银

女方诉讼离婚

2024-09-15
诉讼离婚介绍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特点是麻烦、时间长、结果不确定,需要耗费较多的精力和财力。以上特点会与对方的抵触、反抗、反对程度成正比,即,对方的抵触、反
一、劳动合同需要盖什么章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通常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作为负责人事合同签订与履行的主管部门,加盖人事章一般应认定为有效。 1.法律规定,签字或盖章中的任一行为即可使合同生效。 2.如果是签字,通常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若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字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3.劳动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作为内部章,在得到用人单位授权后,在劳动合同上加盖这些印章也应认定为有效。 但需注意,上述印章须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并按公开形式进行公示。 二、
房产商破产,意味着其在建的楼盘很可能面临“烂尾”的窘境。想要购房的刚需人群不由得捏把汗,那么房地产开发商宣布破产,业主怎么办? 网友咨询: 房地产开发商宣布破产,业主怎么办? 山东金洲律师事务所刘振振律师解答: 在房屋已经建成的情况下,破产企业有对购房人履约的可能.若房屋未建成的,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按揭贷款所购房屋的权利归属 购房时房屋尚未建成时,购房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当房屋建成后,若房款已经付清,购房人可取得房屋所有权; (二)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时房屋的权利归属 购房人已经付清全
民间借贷见证人是指在场看见双方实施借款行为的证人,起着证明借贷关系的作用,见证人可以在借据或合同上签字,但一般需冠以“见证人”字样。那么民间借贷见证人的作用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民间借贷见证人的作用是什么,有哪些? 山东颜山律师事务所张健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见证人是指在场看见双方实施借款行为的证人,起着证明借贷关系的作用,见证人可以在借据或合同上签字,但一般需冠以见证人字样。见证人不是保证人,没有还款义务。 《担保法》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乐于助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人们相互之间基于亲情、邻里、同事、同学等特殊身份关系而产生义务帮工关系较为普遍存在。那么帮工受伤被帮工人是否承担全部责任,怎么赔偿? 网友咨询: 帮工受伤被帮工人是否承担全部责任,怎么赔偿? 内蒙古合志律师事务所杨泉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其实也就是指单位单方面要求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这属于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一种解除权,但在实际行使这种权利的时候,要求单位在法律规定下进行,否则就是违法辞退,那么员工在试用期怀孕,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网友咨询: 我和公司签订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怀孕了,公司可以解雇员工吗? 江苏李杏珍律师事务所胡瑛律师解答: 试用期怀孕女职工可以辞退,但是辞退理由必须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但是企业必须证明员工确实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这个要求是对所有员工的统一要求,对于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那么,教唆犯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教唆犯的构成要件是: 1、教唆犯的客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 2、教唆犯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 3、构成教唆犯的主体一般是已满十六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教唆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一、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的规定,确定教唆犯的刑事
很多二手房房主在没有还清贷款的情况下,想要将房产进行出售,但是抵押中房屋因为产权问题,不能上市交易。若是想进入二手房交易市场,首先就要还清银行贷款,取得房屋完整产权才可以。那么抵押房产过户有哪些方法,如何过户? 网友咨询: 抵押房产过户有哪些方法,如何过户? 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管爽律师解答: 抵押房产进行过户的方法是: 方法一:卖方个人还清银行的贷款,取消抵押,然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方法二:买卖双方协商,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方法三:赎楼。卖方找担保公司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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