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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很多注册过公司的人都知道,现在实行的是认缴制,不需要像以前一样注册公司必须验资。但是在很多情形下,验资还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公司验资资金要多长时间,准备什么材料? 网友咨询: 公司验资资金要多长时间,准备什么材料? 广东都汇律师事务所殷建律师解答: 验资的时间是根据公司确定的,如果自己有资金,很快就可以完成,大概2-3个工作日,一般不超过30天。 《公司法》第89条,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
买了房,该如何办理房产登记手续,许多购房人并不是很了解相关办理程序。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的出台,不仅可以减少房屋合同纠纷,对买卖转让房屋也起着重要作用。那么房屋备案合同的变更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房屋备案合同的变更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山东惠强律师事务所徐加丽律师解答: 条件如下: 1、更改买受人和更改房号需注销合同登记备案,更改合同其它内容需申请变更合同登记备案。 2、填写申请表。申请表的注销和变更原因由买受人填写,双方必须签名盖章。 3、申请表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空缺。 4
购房者买房除了要交清全部房款之外,还要缴纳很多的税费,相信买过房的朋友都知道,税费也是比较大的一笔费用,一般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缴纳。而有些人不知道契税不及时缴纳会产生滞纳金,那么办房产证时契税滞纳金如何产生的,有哪些规定? 网友咨询: 办房产证时契税滞纳金如何产生的,有哪些规定? 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王浩律师解答: 业主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未缴纳契税的,从第31天起计算契税滞纳金。 此外,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纳税人未进行纳税
未成年人校园人身伤害案件是指未成年人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内出现人身伤害事故而引发的案件。该类案件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人身权纠纷和教育机构责任纠纷两种案由。那么学生在学校受到同学伤害,赔偿主体是谁? 网友咨询: 学生在学校受到同学伤害,赔偿主体是谁? 辽宁联胜律师事务所沈超律师解答: 首先判断学生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如学校存在过错,没有尽到教育、监管的职责; 学校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我国对于一般
根据国家、省、市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遵照“依法依规、维护权益、分类解决、确保实效”的原则,对没有争议的农村房屋与宅基地按照不动产登记规定进行注册登记。那么农村不动产登记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农村不动产登记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王浩律师解答: 农村不动产登记的条件: 1、权利主体合格。 2、经过公告、听证,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登记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 4、办理初始登记时,村民自建房屋必须提交宅基地使用证
各种饭局、酒局也越来越多,喝酒可助兴,酒后能吐真言,聚会上大家自然要喝上几杯。很多人请客吃饭,都会用酒来表达自己的诚意,想方设法地让对方喝得尽兴。那么朋友醉酒死亡,劝酒人应该赔偿吗? 网友咨询: 朋友醉酒死亡,劝酒人应该赔偿吗? 山东岳平律师事务所韩礼御律师解答: 因为共同饮酒的这一行为,事先就应该注意到他人醉酒时可能会处于危险的状态,那么基本上每一个人都对彼此负有注意义务。共同饮酒的行为致使他人意识不清,陷入醉酒的状态,虽然喝酒的本人也负有一定的责任(知道自己的酒量还过度饮酒),但是其他人的
有时候房子是在抵押,但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那么被抵押的房子能买吗,会有什么风险? 网友咨询: 我和我老公准备在三亚买房,突然在相关政府部门了解到该开发项目以及抵押给了银行,不知道这样的房产是否可以购买? 北京天驰君泰(福州)律师事务所吴凡律师解答: 被抵押的房子能买,却存在一定的风险。 购买被抵押的房子存在的风险: 1、重复抵押。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
股权转让协议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股权转让是合同项下债的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与股权转让生效时间是不一致的,股权转让生效是在协议生效之后。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就是转让股权,实质是处分其所有的股权。那么股权转让协议有什么内容,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股权转让协议有什么内容,是怎样的? 北京合弘威宇律师事务所蒋智勇律师解答: 股权转让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包括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 (二)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 (三)转让方的
一、违反定金协议如何赔偿 违反定金协议的赔偿方式是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定金赔付。但是合同双方约定的定金以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为限,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实际交付的定金与约定定金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的定金为准。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租房是当今社会较为常见的一种房屋交易形式,通过房屋出租,承租者可以获得一段时间的房屋使用权,而出租人可以获得相应的租金。然而房屋出租少不了拟定房屋租赁合同。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怎么写,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怎么写,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张仁藏律师解答: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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