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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那么,出租房屋需具备哪些条件,房子被租客转租要怎样办? 网友咨询: 2014年11月,被告张某与房东王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由张某承租王某在的三层私人住宅一套。该合同明确约定:此房屋张某只有使用权,不得整体转租。2018年7月,原告李某作为乙方同被告张某(甲方)签订租赁合同书一份,被告张某未征得房主同意,将王某
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那么,未经债务人同意的保证合同是否有效,保证合同效力是怎样规定的? 网友咨询:张某向李某借款2万元用于购车,并向李某出具借条一张,约定1年后还款。1月后,李某恐到期不能收回欠款,便至张某家,要求其提供保证人。不料张某已到外地打工,是时陈某因同学关系借住于张某家中,得知李某来意,陈某因感恩于张某的借住之情,便在借条上签字保证。张某逾期未归还欠款,李某将张某、陈某诉至法院。陈某被判令还款
一般单位现都要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有利于保护单位职工的利益也有利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但由于大多数人对合同法、劳动法以及相关人士政策不特别了解,在签订合同时总是心存顾虑。那么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特别注意的内容有什么? 网友咨询: 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特别注意的内容有什么? 四川蓉桦律师事务所袁婷婷律师解答: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有: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了解清楚单位的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了解清楚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
为了争夺抚养权,有人铤而走险带着孩子远走高飞;甚至有人利用财产分割作为筹码让对方放弃抚养权……父母们这么做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家庭主妇怎么争孩子抚养权,有哪些有利条件? 网友咨询: 家庭主妇怎么争孩子抚养权,有哪些有利条件? 山东闻法律师事务所王佳炜律师解答: (一)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二)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
在签订合同时一般都会要求有担保人的,因为这样才能保障合同中的事项可以正常的施行,但是有一种情况大家可能不太了解,那么,上市公司可以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吗,为股东担保的效力如何认定? 网友咨询:拟上市公司能否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对其上市有影响吗? 广东赛格律师事务所刘进英律师解答: 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可以。上市公司可以给股东提供担保,现在上市公司能为其大股东提供担保,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 1、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那么,收购公司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置,谁来承担? 网友咨询:公司收购后债务谁来承担? 四川贤辩律师事务所钟良坤律师解答: 实务中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分期支付股权收购款。即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付一部分;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再付一部分;剩余部分作为或有债务的担保。
在执行实务中,假如执行依据确定相应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在执行阶段经常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其配偶名下有财产,比如有房屋、车辆、存款等。那么一方欠款是否会冻结配偶的,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一方欠款是否会冻结配偶的,怎么规定的? 山东文坤律师事务所张欢律师解答: 婚姻期间的夫或者妻一方所负的债务,一般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二人均负有偿还责任。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可以依法冻结妻子的银行账户。 当然,如果丈夫对外负债,妻子不知情,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妻子可不用
近日,上海某小区,一6岁女孩在小区内玩滑板车,她的母亲就在身后不远处。此时,肇事车辆缓慢启动,车辆在起步过程中将其撞倒并碾压,女孩不幸身亡。目前,涉事司机张某某已被警方控制。 有网友就问了,是否因为车辆进入小区时车速过快?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 肇事车辆进入小区后行驶车速并不算快。涉事车辆车身较大、相对较高,可能影响到了司机的视线、再加上小学一年级小朋友的身形比较矮小,都有可能影响到了司机的判断,令其猝不及防。 在此要提醒广大家长朋友,汽车盲区一直都是儿童交通安全的最大“杀手”,了解车辆盲区很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能够做到在员工入职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往往会忽视劳动合同期满后的续签工作。那么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如何弥补呢? 网友咨询: 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如何弥补呢?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苏兴坚律师解答: 公司应该及时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时,自用工之日满一月起至未满一年期间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以及分红比例的依据。那么,收购公司和股权转让是一样的吗,二者有什么区别? 网友咨询:收购公司和股权转让是一样的吗? 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蒋文律师解答: 收购公司和股权转让是不一样的。收购是原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收购公司股权,而股权转让有股东之间的转让和向原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方转让公司股权。股权转让是单体行为,并不能一定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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