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话题

TOPIC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那么,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离婚诉讼怎样才会使用简易程序? 网友咨询:离婚诉讼怎样才会使用简易程序? 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施炯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
入室盗窃是盗窃罪的一种,入室盗窃也是一种常见的盗窃形式。“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12月10日凌晨,张雄至北京市顺义区×小区×号楼×单元×室,盗窃曹某项链一条、戒指一枚、手表一块。 2020年12月20日凌晨,张雄至上述小区×号楼×单元×室,盗窃鲁某苹果牌平板电脑一台(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400元)、现金人民币1000元;至该小区×号楼×单
定金纠纷是房产纠纷中的一个很常见的种类,合同签订时定金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才有法律效力。定金的约定要全面,特别是对定金退回的适用情况进行明确的说明。 网友咨询: 我于5月与卖方协商买房,没有通过中介公司,双方谈好价格后,没有签合同,我交了定金4千元,卖方给我写了定金收据,双方口头邀约等房产证下来就过户,可是到现在房产证还没有下来,今天卖方通知我,房不卖了。他还我定金并付400元。我没有同意,要求双倍返还,请问没有签购房合同,交定金,毁约可双倍返还定金吗? 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王劲松律师解答
一、合同到期个人不想续签可以吗 合同到期个人不想续签是可以的,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必须续签劳动合同,因此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签是合法的。 合同到期不续签,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吗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双方决定不续签合同的,在办完离职手续后可以直接走人。用人单
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员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企业应当支付员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
自古以来,人们便有“家丑不外扬”的观念,一个人的婚姻家庭纠纷也可归入个人的隐私,人们一旦产生此类纠纷大多希望私下协商处理而不愿对簿公堂,特别是离婚纠纷。然而,不少人在离婚后却面临另一方拒不履行双方所签的离婚协议的情况。那么,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怎么办? 网友咨询:我和前夫协议离婚了,但是他不履行当初签的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 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应中华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
买卖房子的时候双方会产生纠纷,比如房价上涨的情况下卖家反悔了违约,从而给买家带来了损失。在产生房产纠纷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大部分人都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那么,应诉应该如何准备,起诉流程怎么走? 网友咨询:房产纠纷在应诉的时候应该提前准备什么,有什么流程? 广东国晖(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李志远律师解答: 房产纠纷应诉准备: (一)合作建房纠纷: 1、提供合作建房的书面合同及补充协议等证明材料。 2、出地一方的合作者应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等证明材料。 3、出资
一、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时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找法网提醒您,如果合同到期,公司可以拒绝续签(即强制赶人)。但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都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
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员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企业应当支付员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
在公司中,存在着股东除名制度,有的人可能会疑惑,股东除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对股东进行除名的程序是什么? 网友咨询:股东除名程序,能将股东从公司除名吗? 湖南光韵律师事务所符勇律师解答: 1、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 此种情形为股东未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如股东未履行部分出资义务或抽逃部分出资则不得对其除名。 2、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 股东未履行出资或抽逃全部出资的,公司并不能就此对股东直接进行除名,还需要先进行除名前的催告程序,给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