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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常见的委托合同便是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当事人是委托人,律师是受托人,在满足一定情形下,当事人与律师均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网友咨询: 委托合同终止有什么法律后果?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王宝淇律师解答: 1、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但不能归责于自己的原因; 2、委托人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而终止委托合同,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直至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担委托事务; 3、委托合同因受托人死亡
执行异议之诉超过了15天再起诉则不予受理,已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网友咨询: 执行异议之诉超过了十五天的时间应该怎么办? 湖北楚贤律师事务所陈敏律师解答: 执行异议之诉超过了15天再起诉则不予受理,已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
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网友咨询: 怎么认定扰乱法庭秩序罪呢? 湖南芙蓉(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法庭开庭审理案件的正常活动和秩序。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主要场所,更是诉讼参与人理性解决纠纷的场所,具有极大的尊严性、严肃性,在庭审过程中,所有的诉讼参与人都应当对法庭纪律心存敬畏,遵守司法礼仪。 2、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行为人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
童工是指未成年的儿童或少年工人。各国法律对成年的年龄规定不一。在中国,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儿童或少年工人。法律严禁使用童工。 网友咨询: 童工自愿打工犯法吗? 上海辉旺律师事务所洪静律师解答: 无论童工是否自愿工作,用人单位招收童工工作属于违法行为。 我国《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均有禁止使用童工的相关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规定:童工年龄标准为不满16周岁。某些特殊行业需要录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工人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工作时间、禁止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等方面给予特殊保护。 上
居民想要进行结婚,那么就要办理婚姻登记,那么在办理婚姻登记的时候,哪些情况是不予办理的?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给办理结婚登记?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夏振华律师解答: 我国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去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都应当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1.没到达法定结婚年龄; 2.双方非自愿; 3.一方或者双方已经有配偶的; 4.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 5.双方任何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夏振华律师解析: 夫妻
遗弃罪 ,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行为是一种典型的不作为,本罪只能由不作为 的行为方式构成。 网友咨询: 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福建正实律师事务所董豫晗律师解答: 遗弃罪具体的构成要件如下 :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受害者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欠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网友咨询: 欠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诉讼时效怎么算? 湖北楚贤律师事务所陈敏律师解答: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欠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偷偷拿回自己的东西是盗窃吗? 四川时代经纬律师事务所何伟律师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司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公私财物一般指能被人所控制和占有,具有一定经济价值,且能被移动的物品。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财物。 偷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网友咨询: 无故降工资违反劳动法吗? 辽宁大宸律师事务所金畔律师解答: 无故降薪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公司经营不善确实要进行降薪的,需要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且要采用书面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被无故降薪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理由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劳动单位根据工作年限支
房客能把房租拿去提存。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支付房租的义务的,房客可以将房租提存:(一)房东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房东下落不明;(三)房东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网友咨询: 租客可以提存房租吗? 湖北楚贤律师事务所陈敏律师解答: 房客能把房租拿去提存。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支付房租的义务的,房客可以将房租提存: (一)房东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房东下落不明; (三)房东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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