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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债权首先属于是破产企业的财产范畴,可以通过破产程序而得到满足的债权,一般债权可成为企业破产债权。那么不能作为破产债权的,主要有哪些情形? 网友咨询: 不属于破产债权范围的债权有哪些? 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邢放律师解答: 1、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款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3、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4、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5、破产企业的股权、
这两天,一条“佛媛之后再现病媛”的话题登上了微博热搜。近日,报道中的当事人亲自出面辟谣,称生病确有其事,并未炒作带货,还公开了住院病历,再一次引发热议。 假如当事人所述是事实,最先报道以及后续扩散的新闻媒体,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国《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若当事人辟谣属实,则该新闻报道确实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捏造、歪曲事实,也很难说记者已经尽到了合理审核的义务。 此外,新闻媒体自创了“病媛”等称呼,随着舆论的发酵,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网友咨询: 醉驾没有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办? 吉林赞勋律师事务所莫长军律师解答: 醉驾没有交通事故处理如下: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
民事诉讼中的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法院指定期间。当事人确因疫情将耽误期限的,均可向法院申请顺延期限,但需注意应最迟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申请。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6条的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一般情况下,刚拿到驾照的机动车驾驶员是可以上高速路的,但是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副驾驶必须有驾龄三年以上的老司机陪同。 网友咨询: 刚拿到驾照可以上高速吗? 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王浩芳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刚拿到驾照的机动车驾驶员是可以上高速路的,但是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副驾驶必须有驾龄三年以上的老司机陪同。如果副驾驶没有驾龄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那么新手司机是不可以上高速的。没有三年以上的驾驶员在一旁进行指导,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
国际贸易合同受疫情影响属于不可抗力的认定如下: 1、不可预见性。 法律要求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有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这个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 2、不可避免性。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尽管采取了及时合理的措施,但客观上并不能阻止这一意外情况的发生,这就是不可避免性。如果一个事件的发生完全可以通过当事人及时合理的作为而避免,则该事件就不能认为是不可抗力。 3、不可克服性。 不可克服性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对于意外发生的某一个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不能克服。如果某一事件造成的
是否封锁应由国务院决定。 【法律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
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发生了一些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犯罪活动。这些犯罪活动,有的为勒索钱财目的,有的出于无聊、好奇或者为了“出风头”,还有的则是基于发泄私愤、报复社会等动机。 网友咨询: 怎么认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上海三方律师事务所乔阳律师解答: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是指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所谓“编造”行为,实质在于创造一种客观不存在的虚假事物,既
疫情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因为疫情导致的合同失效或无法履行时,这就不属于合同违约的范畴。那么,疫情期间房屋租金减免吗? 网友询问: 疫情期间房屋的租金能否进行减免? 安徽昌法律师事务所程邦富律师解答: 疫情期间,房屋租金减免分三种情况: 商业用房: 1、租国企房屋,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按照有关政策免除合理期限内的租金的,应予支持。 2、租非国企房屋,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导致房屋无法正常使用,承租人以此要求出租人减免一定
捐赠人捐赠后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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