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话题

TOPIC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大体有以下三种: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
保安应该明白自己的职责,了解自己的权利范围,行事应该以职责为底线,以法律为依据。 在西安地铁女乘客这件事上,保安在接到通知之后,应该了解事情原委调解双方矛盾,如果双方矛盾无法现场调解,或者确实影响了乘车秩序,保安应该把当事双方一同带走调解,而不是只带其中一方离开,更不能使用暴力手段拖拽乘客。 还可以第一时间报警,让警察来处理,而非使用非正常手段强行处置,因为保安只是秩序的维持者而非执法者,没有执法权。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
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公司年报不公示,会有哪些法律风险? 网友咨询:我开了一个公司,但是因为疫情影响,目前公司已经运转困难,我打算直接放弃公司,公司年报我也不打算公示了,等两三年资金回笼后,我再重新注册一个新公司,请问有什么风险吗?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张起飞律师解答: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可知,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由县
农村房屋拆迁程序 拆迁人(建设单位)依法拿到至少五个要件后(即建设项目批准性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有些地方性法规规定多于这五个要件),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核发拆迁许可证(通常是建设局,有些地方是房产局),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30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并依法公告,如果拆迁面积和户数达到一定规模,根据各省的细化规定,则在核发拆迁许可证的时候,需要听证。 在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申请续期),拆迁人和被拆迁
在公司类案件中,当事人起诉要求确认股东资格的案件屡见不鲜。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即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并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者。当股权转让协议解除后,出让方自然恢复股东资格吗? 网友咨询:刘某与王某是某公司的股东,后两人将股权均转让给了李某和朱某。因股权款项一直不到位,股权转让协议最后被法院判决解除,请问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前提下,刘某与王某能否李某与朱某返还在此期间的分红吗? 广东瀛双律师事务所王敏律师解答:股东基于身份关系实施的决策、参与公司管理等行为,涉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以及与公司交易
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县(
消费欺诈,是指特别存在于消费领域,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致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消费欺诈与一般民事欺诈应当如何区分呢? 网友咨询: 消费欺诈与一般的民事欺诈应当如何区分? 河北言复律师事务所刘亚力律师解答: 消费欺诈需要满足一般民事欺诈的构成要件,还需要行为为生活消费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属于消费行为。那么,除上述一般欺诈的构成要件外,消费欺诈特指发生于消费领域、发生于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欺诈行为。 一般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 欺
宅基地征收程序 宅基地征收程序: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
医疗损害是指造成损害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损害侵害的客体是患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医疗损害赔偿包括患者作为弱势群体一方受到侵害的情形,而不包括因为医方的权利受到损害而引起的纠纷。那么,签了医疗纠纷协议还能要赔偿吗,关于医疗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网友咨询:牙齿损坏,诊所只答应赔偿10000块钱,而且今后不能再他要钱了,我想问一下,签了这种协议后,今后发生的医疗费特别多,超过了10000的几倍,可以去起诉要钱吗?因为我觉得有些不公平。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黄锡娟律师解答: 在我国签了医
什么是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法律特征: 1、属于法律行为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2、法律平等性 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