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审查无罪怎么处理?
2024-07-21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被认为无罪或被终止侦查的,警方就要立即放人并给予证明。被释放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国家赔偿法》依法要求支付国家赔偿金。 网友咨询: 刑事拘留后审查无罪怎么处理? 广东尚道律师事务所李海燕律师解答: 刑事拘留后审查无罪,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被拘留人。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立案后,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出示拘留证,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拘留人送到看守所羁押。并且,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嫌疑人的二十四小时以内对其进行讯问。询问后发现不
女子找人冒充前夫签字卖掉儿子房产后挥霍一空
2024-07-21近日,一女子找人冒充前夫签字卖掉儿子房产被抓获的消息引发关注。据警方调查,是冯某找人冒充前夫毛先生签的字,并从中获利两百多万元。冯某无业且欠很多外债,所得房款用于买豪车、做生意,在酒吧挥霍一空。目前,冯某等人因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 日常生活中,很多地方都要用到身份证件,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谋取利益,不惜铤而走险伪造他人身份证件,这种行为无疑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根据《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
赡养老人的义务人是哪些?
2024-07-21赡养是指晚辈直系血亲对长辈直系血亲(含收养关系成立的对象)在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以照顾和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当事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网友咨询: 赡养老人的义务人是哪些? 广东国锋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广东国锋律师事务所律师解析: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
在培训机构交的费用不给退,合法吗?
2024-07-21无论是中小学生上的课外辅导班,还是成人追求自我发展上的健身、英语等培训班,现在的培训机构是五花八门。在合同中规定学费不能退的,这是“霸王条款”。学生没上课,机构没有付出相应的教学活动,就不应该取得学费。 网友咨询: 在培训机构交的费用不给退,合法吗? 北京凯耀律师事务所龙泽宇律师解答: 培训机构不给退费不合法。 如果双方签订了合同,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解决。教育机构在合同中规定学费不能退,这是“霸王条款”。学生没上课,学校没有付出相应的教学活动,就不应该取得学费。学员因自身原因放弃了上课也不合适。
什么情形下合同可变更?
2024-07-21如果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变更合同,或者出现了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当事人一方不公平的,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变更合同的。 网友咨询: 什么情形下合同可变更?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贝赛律师解答: 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五种,具体如下: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4、合同出现可撤销事由时,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撤销变更; 5、合同出现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时,请
自行加班可以要加班费吗?
2024-07-21用人单位制定加班审批制度,劳动者对加班需要审批是明知的,那么实践中多以加班审批结果来确认加班行为。 网友咨询: 自行加班可以要加班费吗? 天津冠浩律师事务所李祥凤律师解答: 自行加班不能要求加班费。 用人单位制定加班审批制度,劳动者对加班需要审批是明知的,那么实践中多以加班审批结果来确认加班行为。未经批准的加班是不可以得到加班费的,我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对于加班的情况,必须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进行认定,如果不经批准的,用人单位是无法进行认定的,所以无法支付加班费。 员工如果有证据证明加班行为
诈骗20万元仅到手500元,成立犯罪吗?
2024-07-21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 网友咨询: 诈骗20万元仅到手500元,成立犯罪吗? 天津坚观律师事务所罗婷律师解答: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司法解释规定,就算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若是犯罪嫌疑人诈骗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虽然只到手500元,但是其筹款目标是20万元,因此会被认定诈骗罪。
“借名买车”,车到底归谁?
2024-07-21近些年,借名买车,借名买房等一系列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案件多发。“借名买车”,通常是指借名人与被借名人签订购买机动车牌照使用权的“借名”合同,从而取得机动车牌照使用权。 网友咨询: “借名买车”,车到底归谁?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方向律师解答: 我国对机动车的物权取得方式采取交付生效、登记对抗主义的模式。我国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车辆注册登记信息一般系证明车辆所有人权利的外部表现形态,但不是唯一凭证,不具有证明车辆所有人的绝对效力,双方当事人对车辆权属出现争议时,应根据客观真实情况来综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之间有什么差别?
2024-07-21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担保物权是用益物权的对称,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物上设定的物权。 网友咨询: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之间有什么差别? 广东华盈律师事务所陈俊霖律师解答: 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担保物权是用益物权的对称,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物上设定的物权。 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
辩护律师何时开始有阅卷权?
2024-07-21律师要帮嫌疑人打官司就要了解全部的过程,案件,所以律师的这个阅卷权肯定是有的。阅卷权就是向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包括诉讼文书、证据材料、鉴定意见等,从而全面掌握案情。 网友咨询: 辩护律师何时开始有阅卷权? 山东求新律师事务所张婕律师解答: 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阅卷。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辩护律师可以复制案卷材料,复制案卷材料可以采用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