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2024-07-26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关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在发生危害结果时,其行为均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网友咨询: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河北崇睿律师事务所张鹏律师解答: 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如下要件: (一)主体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具体来讲,可以分为下列三种情形: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构成的共同犯罪。这种自然人共同犯罪,要求各犯罪人都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两个以上的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即刑法理
发现员工私下兼职单位能否解聘?
2024-07-26如果法律或用人单位明确禁止兼职,那么劳动者出现兼职行为,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不得兼职,但劳动者的兼职行为影响了本职工作,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网友咨询: 发现员工私下兼职单位能否解聘? 广东华佑律师事务所游珊珊律师解答: 如果法律或用人单位明确禁止兼职,那么劳动者出现兼职行为,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不得兼职,但劳动者的兼职行为影响了本职工作,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的兼职行为虽没有对本职工作造成影响,但单位知悉后已经责令其
债权人死亡债权怎么办,债务人该怎么办?
2024-07-26由于借钱或其他原因,人们之间会有债务关系。而作为债权人,一旦死亡后,债务问题还没有解决。这就成了一个大问题,但是债务还是存在的。那么债权人死亡,债务怎么处理? 网友询问: 债权人死亡债权怎么办,债务人该怎么办? 贵州朝华明鑫律师事务所刘彪律师解答: 债权人死亡,债务可以由债务人向其继承人还清。债权人的继承人可以通过与债务人协商、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来维护其债权。 1、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概括继承被继承人遗产、需偿还被继承人生前遗的个人合法债务的,仅以所得积极遗产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中止履行?
2024-07-26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中止履行? 内蒙古百宁律师事务所李晓钟律师解答: 中止履行指在合同义务履行之前或履行的过程中,由于某种客观情况的出现,使得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只能暂时停止的情况。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郑州暴雨汽车被淹保险能赔吗,汽车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4-07-26昨晚河南暴雨登上热搜,数据显示,郑州出现罕见持续强降水天气过程,全市普降大暴雨、特大暴雨,在这种暴雨的天气,汽车泡水了保险公司怎么赔? 事故发生后可以得到赔付的损失,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施救费,如吊车、拖车等。2.拆解费,即损失核定过程中对事故车辆拆解产生的日人工费。3.清洗费,即对车辆零部件的清理、清洗费用。4.维修费用,即对事故车辆的维修费用,包括维修费用和无法维修零部件的更换费用。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
枉法裁判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2024-07-26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就可能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网友咨询: 枉法裁判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四川良禾律师事务所申颖律师解答: 枉法裁判的认定要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枉法裁判必须发生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这里是广义的概念。凡依据《民事诉讼法》进行的审判,均为民事审判。枉法裁判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
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属不属于犯罪?
2024-07-26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网友咨询: 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属不属于犯罪? 四川良禾律师事务所申颖律师解答: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郑州暴雨汽车被淹保险能赔吗,车损险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获得赔偿
2024-07-26车辆损失险赔偿范围一般适用于五种情况,一是车辆发生碰撞、倾覆; 二是车辆发生火灾、爆炸; 三是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造成车辆损失; 四是车辆遭遇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 五是在车辆有驾驶人随船照料的情况下,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以上自然灾害造成车辆损失。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
离婚损害赔偿需要在何时提出?
2024-07-26离婚损害赔偿是基于婚姻关系中一方存在过错行为,为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一项法律制度。 网友咨询: 离婚损害赔偿需要在何时提出? 江苏迈图律师事务所李阳律师解答: 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
房屋赠与合同办理公证没过户,赠与人死亡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2024-07-26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房屋赠与合同办理公证没过户,赠与人死亡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网友咨询: 房屋赠与合同办理公证没过户,赠与人死亡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山东金彩律师事务所刘肖霞律师解答: 赠与合同公证后即承裁了法定的证明力,办理完赠与合同公证后赠与人死亡,赠与合同有效。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无偿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