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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经过后,债权并不消灭,而是沦为自然债权,债务人有权拒绝履行。那么对于已经经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债权人能否在债务人破产时申报破产债权呢? 网友咨询: 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在破产时怎么办?不能提起破产债权申报?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何宇律师解答: 破产管理人有权行使债务人的时效抗辩权,加之,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依法不属于破产债权,所申报债权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是管理人的法定审查事项;因此,管理人对债权人所申报的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通常不予确认为破产债权。 破产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不予确认时
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如果工伤劳动纠纷需要通过司法途径才能解决的,同时,该纠纷又属于劳动争议,那么该案件就必须经过仲裁前置程序。 网友咨询: 工伤争议诉讼,仲裁是否前置?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任鑫锋律师解答: 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如果工伤劳动纠纷需要通过司法途径才能解决的,同时,该纠纷又属于劳动争议,那么该案件就必须经过仲裁前置程序。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但是,如果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的甚至严重损害子女的利益时,就应对其探望权的行使给予必要的限制。 网友咨询: 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中止孩子的探视权呢?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欧俊律师解答: 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婚姻法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下列情
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网友咨询: 委托合同应当怎样终止? 河南公为律师事务所寇春瑞律师解答: 一、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1、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
公司变相强迫员工辞职的,劳动者可以拒绝辞职,或者可以取得赔偿金后离职。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网友咨询: 公司变相强迫劳动者辞职的应该怎么办? 上海元砚律师事务所陆诗宇律师解答: 公司变相强迫员工辞职的,劳动者可以拒绝辞职,或者可以取得赔偿金后离职。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上海元砚律师事务所陆
双方没结婚证,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首先由生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网友咨询: 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孩子应该归谁抚养? 上海辉旺律师事务所洪静律师解答: 双方没结婚证,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首先由生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双方没有结婚证所生育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 上海辉旺律师事务所洪静律师解析: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具体确定方法是: 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如果劳动合同约定,在业绩不达标时,可以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扣钱的,那就可以扣钱。扣钱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但如果双方在损失发生后另有约定的除外。 网友咨询: 销售业绩不达标扣底薪合理吗? 江苏锐华律师事务所杨广先律师解答: 如果劳动合同约定,在业绩不达标时,可以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扣钱的,那就可以扣钱。扣钱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但如果双方在损失发生后另有约定的除外。就是一个月扣工资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除后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扣除后的
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网友咨询: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怎样处罚? 北京观韬(广州)律师事务所唐俊律师解答: ⒈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北京观韬(广州)律师事务所唐俊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诉讼时效期间由法律予以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而是债务人因此获得抗辩权,这就是所谓的债务人所获得的诉讼时效利益。债务人在已经经过诉讼时效的债务逾期通知书上签字能否认定其放弃时效利益呢? 网友咨询:债务已过诉讼时效,债务人签收的债务逾期通知书是否意味着债务人承认债权,放弃了时效利益? 云南名邦律师事务所雷蕾律师解答:根据最高法院的观点以及实务中司法实践的观点,债务人放弃时效利益的应当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嘱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网友咨询: 单位交了社保人去世了怎么办? 北京市京师(潍坊)律师事务所彭传皓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可以分两种情况来看: 1、一种是参保人没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就去世了。 尚未退休就已经身故的,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只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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