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话题

TOPIC

在强制清算的过程中,如果清算组发现公司存在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可追回财产的情形时,为保护债权人,应转入破产程序,那么强制执行申请撤回,法院不予受理的几种情况是什么? 网友咨询: 强制执行申请撤回,法院不予受理的几种情况是什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金振朝律师解答: 申请强制执行与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民事权利上性质相当,权利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行使该权利,所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7条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66条中的规定,法律赋予当事人撤回执行申请的权利,当事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在已经申
危险驾驶罪是指触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2020年10月17日3时许,孟忱饮酒后驾驶一辆绿色“牧马人”牌小型越野客车,沿京津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北京市通州区某桥附近时,与前方等待交通信号灯放行的陶某驾驶的黑色“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轿追尾,导致陶某驾驶的车辆与路灯杆相撞,事故造成两车损坏,护栏、路灯杆损坏,陶某受伤;经通州交通支队潞河大队认定,
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那么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如何处理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 网友咨询: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如何处理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匡讲平律师解答: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转移行为。 有下列情形的债务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瑕疵担保免责是原则,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是例外。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责任。那么对于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确定租赁物的事实,应当由谁举证证明呢? 网友咨询:融资租赁纠纷中,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出租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于上述事实,举证责任由谁承担呢?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黄颖律师解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既然承租人主张出租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就应当由承租人举证证明存在该项事实,在无证据证明出租人存在上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是可以依法转让的,转让债权债务时一般要签订书面转让协议的,而因债权债务转让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那么债权转移怎么才能生效,债权转移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债权转移怎么才能生效,债权转移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郭俊律师解答: 符合下列条件的债权转移才能生效: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5、债权的转让必须
在传统租赁中,承租人的一项主要义务就是于租赁期间届满时,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但是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对于租赁物具有更大的使用需求,因此双方可以协商确定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问题。 网友咨询:融资租赁合同结束后租赁物归出租方还是承租方? 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冯晨煜律师解答:民法崇尚意思自治,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即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在融资租赁中,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一般可以有3种选择权:留购、续租或退租。 1、留购是
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实践中,大部分合同主体不会主动在合同中约定适用连带责任,但履行中有很多“无意间”适用连带责任的情形。那么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遭受损失如何追偿? 网友咨询: 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遭受损失如何追偿? 上海嘉隆律师事务所王彦民律师解答: 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的连带责任,使其对合伙企业债务有先行清偿的义务,即当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时,其不足部分,债权人可要求合伙企业的任一合伙人予以清偿,该合伙人应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先行清偿所余债务。

再婚遗产继承

2024-08-13
再婚遗产分配原则 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同样,再婚遗产分配也适用。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二)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那么办理房产继承需要哪些手续,办理房产继承的手续是什么? 网友咨询: 办理房产继承需要哪些手续,办理房产继承的手续是什么? 四川真道律师事务所左龙律师解答: 办理房产继承需要以下手续: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或者其他凭证; 3、继承人的相关身份证件; 4、法定继承人证明; 5、其他法定继承人书面表示放弃对该房产的继承的证明。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网友咨询: 2020年10月26日20时许,张海饮酒后驾驶号牌号码为×××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南平庄路口时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相对方报警后,张海明知对方报警而留在现场。当日22时10分,医务人员抽取被告人张海体内静脉血并留存,后经鉴定该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4.4mg/1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