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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

2024-08-13
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 刑法在对待这两类犯罪即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在刑事政策上是有区别的。 总的来说,对待单位犯罪中的单位成员的惩罚,要比单纯的个人(自然人)犯罪要宽。从刑法分则的规定看: 有的犯罪,自然人犯罪的法定刑最高为无期徒刑、死刑,而单位犯罪中的单位成员的法定刑,最高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刑法第153条)或者最高为无期徒刑(如刑法第192条); 有的犯罪,自然人犯罪的法定刑,要比单位犯罪中的单位成员的法定刑高一个档次(如刑法第175条); 有的犯罪,自然人犯罪的可并科罚金,而单位犯罪中的单
房子不仅仅是我们生活的处所,也包含着我们的感情寄托,很多读者在购房时不清楚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流程及注意事项,以致给自己的财产造成了重大的损失,那么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网签时需注意的点是什么? 网友咨询: 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网签时需注意的点是什么?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郑明明律师解答: (一)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购房者购买前可向当地土资源管理机构查核该开发土地使用权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仔细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和相关证件。 (三)要先咨询清

犯罪故意

2024-08-13
犯罪故意的分类 (一)直接故意 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直接故意中,存在认识程度上的差别,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与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这种认识程度上的差异并不影响直接故意的成立。只要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明知的,无论是明知其必然发生还是明知其可能发生,并对这种危害结果持希望其发生的心理态度,即可构成直接故意。 在中国刑法关于犯罪故意的概念中,虽然规定犯罪故意是对于危害社会结果的一种主观的心理态度,但危害社会
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 网友咨询: 2020年7月23日21时55分许,田景金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凌源市东城街道矿管办瓦庙子监测站前路段时,与由北向南徐某驾驶正右转弯的重型半挂货车相撞,致车辆损坏,田景金受伤,李晓华当场死亡之事故。 经

过失犯罪

2024-08-13
过失犯罪的分类 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 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应当预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否有能力作出判断,包括根据行为人的年龄、工作职责、文化程度、知识水平、工作经验、生活经验等因素。 疏忽大意就是通常所说粗心大意、忽略、忘记、没想到等。如某汽车驾驶员,在倒车时违反操作规程,不事先鸣笛,也不注意观察,
当代社会竞争激烈,一些企业不仅要应对同行之间的竞争,还有自身资金周转问题,公司的运营压力非常大,导致公司面临破产或者倒闭。公司破产、倒闭,企业会解雇以及遣散职员。那么公司破产职工获得补偿具体有什么,公司破产职工获得哪些补偿? 网友咨询: 公司破产职工获得补偿具体有什么,公司破产职工获得哪些补偿? 山东恒信通律师事务所马晓杰律师解答: 根据《企业破产法》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
国有土地上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或者划拨的方式进行流转,出让需要相对人支付相应的对价,划拨要求行政机关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如果以出让的方式流转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该案件应当属于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网友咨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当发生争议时,应当提起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秦大海律师解答: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属于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的问题,实践中法院有不同的裁判观点,即使是最高院也作出过相反的裁判,在此进行观点展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属于

集资诈骗罪

2024-08-13
集资诈骗罪犯罪构成 集资诈骗罪,必须符合以下几个要件: (一)本罪的犯罪主体为复杂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根据本法第二百条的规定,也可以是公司、企业等单位。从实际发生的案例看,在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时,一般都是以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义进行这一犯罪。 (二)在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和普通诈骗罪一样,行为人在主观上都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也就是说犯罪行为人明知“以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是侵犯他人财产的行为,是违反国家法律的,但是仍然希望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无论采取什么方式、什么手段来隐瞒事实真相,编
在保管合同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就保管期限有明确约定的,保管人在保管期限到期之后或寄存人提前来领取保管物时,应按时返还该保管物。保管人不仅应当返还保管物原物,还应当将保管物的孳息一并返还寄存人。 网友咨询:保管过程中产生的孳息归谁所有?比如母鸡下的蛋? 北京市京广律师事务所张士菲律师解答:根据物权的一般原则,除法律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孳息归原物所有权人所有。在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并不享有保管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仍归寄存人享有。因此,保管人除返还保管物外,还应一并返还保管物产生的孳息。 孳息是指原物产生的
在房产交易中,购房者和开发商经常会出现购房纠纷。有些纠纷是因为房屋质量,有些是因为没有按时交房,有些是因为房屋面积等。那么遇到购房合同诈骗买房人应怎么维权,如何解决问题? 网友咨询: 遇到购房合同诈骗买房人应怎么维权,如何解决问题?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周常功律师解答: 遇到购房合同诈骗,买房人的维权方式是: 1.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包括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以及在合同关系有效期限尚未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 2.不予履行,适用于被欺诈方发现已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3.中止履行,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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