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房屋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该如何维权呢?
2024-08-18对于购房者来说,买房子就怕遇到两件事情,一个是购房资金被骗,另一个就是买到质量存在问题的房子了吧,针对购房资金,购房者可以采用资金监管的方式进行交易,这样能有效的避免出现购房资金被骗的情况,那么购买的房屋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该如何维权呢? 网友咨询: 购买的房屋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该如何维权呢? 北京华资律师事务所唐文波律师解答: 1、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多人伤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08-18车祸,指行车(多指汽车等机动车)时发生的伤亡事故。造成的伤害大体可分为减速伤、撞击伤、碾挫伤、压榨伤及跌扑伤等,其中以减速伤、撞击伤为多。减速伤是由于车辆突然而强大的减速所致伤害,如颅脑损伤、颈椎损伤,主动脉破裂、心脏及心包损伤,以及“方向盘胸”等。撞击伤多由机动车直接撞击所致。碾挫伤及压榨伤多由车辆碾压挫伤,或被变形车厢、车身和驾驶室挤压伤害同时发生于一体。因此,车祸的伤势重、变化快、死亡率高。车祸已成为当今社会公害,为城市人口死亡的四大原因之一。 网友咨询: 6月3日11时50分许,刘先正
房屋拆迁补偿是如何计算的,怎么规定的?
2024-08-18很多人都想着自己的房屋被拆迁,这样就会有一大笔补偿款,房屋拆迁补偿是很多被拆迁户都十分关注的问题,房屋拆迁补偿是涉及被拆迁人切身利益的问题。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是如何计算的,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房屋拆迁补偿是如何计算的,怎么规定的? 天津益天律师事务所王宁律师解答: 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是什么?
2024-08-18在我国,房屋产权主要分成两个部分,分别是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者之间有很大差异。房屋所有权是永久性的,而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为40年,50年和70年。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那么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是什么? 北京锟涵律师事务所张晓东律师解答: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 (一)原始取得,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依法建造房屋。 (2)依法没收房屋。 (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
发生交通事故后,在现场等候处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08-18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网友咨询: 5月6日6时40分许,崔洪义驾驶鲁EV××××号小型越野客车沿东营市东营区西二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青岛银行门口处时,与由西向东步行至此处的被害人章某1相撞,致章某1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后章某1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认定,崔洪义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接
下班回家路上被本公司车撞了,算工伤还是算车祸呢?
2024-08-18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各国及地区的工伤保险法律以及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伤范围的规定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举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采取列举式立法模式,通过肯定性列举和否定性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拟规范的工伤范围。 网友咨询: 一天下午,许某因公外出,驾驶公司的车不小心剐蹭了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至电动自行车上的人摔倒倒地,许某一看,倒地的人正是一个公司的同事曹某。这时,刚好一辆大型客车经过,后
开发商一房二卖构成犯罪的形式有什么,是怎样的?
2024-08-18对于一房二卖是否构成犯罪,要分析其是否符合某罪名(如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对于第一房屋买受人和第二房屋买受人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首先要看两份合同的效力,无效的合同不得履行,如果都有效,则要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判断应当履行哪一份合同。那么开发商一房二卖构成犯罪的形式有什么,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开发商一房二卖构成犯罪的形式有什么,是怎样的? 广东贤耀律师事务所何燕兰律师解答: 开发商一房二卖构成犯罪的形式主要有: 1、出卖者非房屋实际产权人,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2、出卖人伪造房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何时消灭,会有哪些后果?
2024-08-18合同是可以提存的,合同标的物进行提存的,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就会发生消灭,债务人需要通知债权人已经进行提存,债权人可以提取标的物,那么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何时消灭,会有哪些后果? 网友咨询: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何时消灭,会有哪些后果? 浙江纽华律师事务所陶逸星律师解答: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消灭的时间是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在提存期间的孳息归提存受领人所有,标的物的风险也归提存受领人承担。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
保安在上班期间因未给同事开门被殴打,是否属于工伤?
2024-08-18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各国及地区的工伤保险法律以及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伤范围的规定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举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采取列举式立法模式,通过肯定性列举和否定性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拟规范的工伤范围。 网友咨询: 中山市某物业管理公司江门分公司的门岗保安林某,在其负责管理的江门市某小区门岗保安室工作时,因没有为同事余某开门,而被余某殴打致身体多处受伤。 林某工作的物业公司却认为余某并非
可以单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情形有什么,包括哪些?
2024-08-18大家在购买房屋的时候是需要和卖房者签房屋买卖合同的,这样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并且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也需要提供买卖合同的,那么可以单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情形有什么,包括哪些? 网友咨询: 可以单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情形有什么,包括哪些? 四川华望律师事务所袁万雄律师解答: 可以单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情形如下: 1、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2、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3、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4、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5、房屋灭失。 6、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