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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是可以撤案的。依据相关规定:1.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2.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 网友询问: 刑事案件能否进行撤案?撤案后有什么法律风险? 北京盈都律师事务所张建军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撤案,应当区分具体情况。自诉案件可以撤诉。 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撤案。 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之日起十二个月以内,仍然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作其他处理
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各国及地区的工伤保险法律以及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伤范围的规定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举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采取列举式立法模式,通过肯定性列举和否定性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拟规范的工伤范围。 网友咨询: 胡某某于2021年3月开始在某公司兼职,9月10日,胡某某受公司委派到上海去开会。胡某某于9月10日晚上10点到达上海机场,对方单位人员接待了胡某某,并且请胡某某去吃宵夜,同
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尽管单位与劳动者虽已终止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关系,但依据法律规定,身患职业病的职工离职后仍可享受工伤待遇。 网友咨询: 万加宝自2013年3月入职大石桥市聚源矿业有限公司,岗位为凿岩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聚源公司也未为万加宝缴纳工伤保险。2017年7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尘肺病康复中心诊断万加宝为矽肺病。 2018年3月14日,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万加宝
小产权房能抵押贷款吗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而银行抵押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提供房产证明。众所周知,小产权房因为国家不承认,也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因此,小产权房是不可以在银行进行抵押贷款的,除非将小产权房转化为大产权房后拥有产权证。 然而,这并不代表着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抵押贷款。小产权房购买者可以在民间的担保公司办理抵押贷款或者个人借贷。 小产权房能买卖吗 小产权房是不可以买的,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
当用户被骗,产生资金损失,应第一时间联系当地公安报警,避免错过挽回资金损失的最佳时机。同时当用户在微信支付转账时如果已开启“24小时延时到账”功能,并在资金到账前及时向腾讯卫士平台举报,平台才有机会协助用户止付。 网友咨询: 微信上被人骗了钱,能否报警找回? 广东康麒律师事务所张柏洪律师解答: 当用户被骗,产生资金损失,应第一时间联系当地公安报警,避免错过挽回资金损失的最佳时机。同时当用户在微信支付转账时如果已开启“24小时延时到账”功能,并在资金到账前及时向腾讯卫士平台举报,平台才有机会协助
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若因用人单位未履行该义务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 赵某于2020年注册成立了甲便利店,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潘某从2020年6月入职该便利店从事营业员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甲便利店也未为潘某参加工伤保险。2021年6月,潘某在回家吃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并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潘某无责任。2021年10月8日,潘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与甲便利店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次日,
预期利益,指缔约时可以预见到的履行利益,又称可得利益或间接损失,是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合理预见的利益,但并不必须是必定发生的利益。当合同归于无效后,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那么无过错方能否要求对方承担预期利益损害赔偿呢? 网友咨询: 甲承担了乙的砖厂,签订合同后,双方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的规定(主要因乙的过错)而被确认无效。甲起诉乙要求其赔偿承包期内可以获得的经营利润,那么甲能否主张预期利益损害赔偿呢? 山西金绪天直律师事务所帅岩律师解答: 无效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过错方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者法定抚养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时,可以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网友咨询: 没离婚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上海三方律师事务所乔阳律师解答: 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者法定抚养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时,可以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一方当事人比另一方当事人经济实力或者其他方面更具有优势,要求当事人签订协议,将来发生纠纷时,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起诉,这种约定有效吗 网友咨询: 能否在合同中约定放弃诉权? 京师律师事务所刘金华律师解答: 当事人不能提前约定一方或者双方放弃起诉权,这是无效的。 1、当事人处分诉讼权利应以法律规定的范围为限,不能任意约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2、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则人民法院必须受理。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
劳动者如果生病,一定要按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书面的请假手续,以免单位以无故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由于病情紧急,履行了口头请假,单位不得以旷工为由解除合同。 网友咨询: 杨某于2017年2月进入佛山市某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处工作,2021年3月8日,杨某因肚子痛不舒服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医院住院治疗,随后还做了手术。2021年3月8日杨某已向车间主任王某请病假。由于杨某病情严重于2021年3月11日转院至佛山市中医院继续治疗,3月15日做了肠道手术,3月23日出院。杨某出院后与单位就住院休养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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