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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三级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房屋计算层数依据国家标准《房屋的测量》规定,房屋的层数以设计为准,不论层高多少原设计一层的房屋内部加的搁层不可以按多层计算面积,多层设计的需层高2.2米以上才算有效建筑面积。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中关于层高的规定: 层高和室内净高按照: 1、 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 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4、 厨房、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合同生效后,一般双方当事人都会按照合同中约定好的履行义务,但也有些少数人不履行约定,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违约。违约发生严重后果当然是要赔偿对方当事人损害的。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荣明昇律师解析。 违约行为导致损害赔偿的范围 1、约定损害赔偿 一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损害赔偿的条款; 二是合同没有约定的,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前经过协商达成损害赔偿的协议。 约定损害赔偿的根本特征在于它具有预定性或者约定性。约定损害赔偿是事先由当事人在合同中或者合同成立后达成的补充协议中协商确定的。它不同于违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受害者迟迟都没有得到肇事者或是保险公司的赔偿,在这个时候不少的肇事者也担心自己无法得到保险理赔。那么,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时间有什么限制,事故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时间有限制吗? 江西泰方律师事务所郑烨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3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
医疗事故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一级医疗事故分为甲乙两级: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一、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项目 1、 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 死亡赔偿金 1)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 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
交强险是每位车主被要求强制购买的,交强险是每一位车主都应该买的,毕竟这是买的一份保障,而且交强险的保险费也不贵,每一位车主都能承受。那么,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多少,有哪些赔偿范围? 网友咨询: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多少,有哪些赔偿范围? 辽宁巨东律师事务所曾雨佳律师解答: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
每一天都有很多企业倒闭宣布破产,在公司宣告破产后,紧接着就是进行破产清算程序,在清算结束后公司也就消灭了法人资格。此时公司既然都不复存在了,那么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自然也就要解除。 网友咨询: 本人所在的是电子厂,正式员工,2003年12月31号入职的,合同2012年2月份到期,可能公司2011年3、4月份就倒了,请问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是不是我来了8年,就能得到8个月的工资??(按实际来的年份还是签合同的年份赔?)有没有专业人士帮忙解决一下,谢谢了! 山东畅海律师事务所孟令燕律师解答: 你好
交了保险,出了事故,本来寻思着,既然买了保险,那就可以报销了,也不用太过于担心,但是谁知保险公司居然不赔,怎么办?如何维权呢? 网友咨询: 前一段时间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我的胳膊骨折,我找肇事方的交强险公司赔偿。但是交强险公司不予赔偿。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 吉林全策律师事务所张英恒律师解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所以说,如果肇事车辆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一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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