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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侵害同时受到的财产侵害,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在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形下,应该对该损失予以赔偿。那么交通肇事财产损失的如何赔偿,怎么赔偿? 网友咨询: 交通肇事财产损失的如何赔偿,怎么赔偿? 天津云樯律师事务所侯红艳律师解答: 交通肇事财产损失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一、八岁男孩医疗死亡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
一、医疗事故精神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中精神赔偿的标准一般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以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形式支付。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为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为3年。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
一、医疗事故精神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承受精神创伤而应获得的以货币方式支付的精神补偿,是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按照《医疗事故条例》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患者死亡,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主体为患者家属;如果患者残疾,该项赔偿的请求主体应为患者本人,而其家属无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随着时代的发展,马路上“奔跑”的汽车可谓是川流不息,汽车多了,随之而来的就是一波接一波五花八门的交通事故,而一有事故就会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问题,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赔偿期限是什么,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赔偿期限是什么,如何规定的? 广西中名(平果)律师事务所卢月益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诉讼时效期间从受害者损失固定之日起算即:①对受害人伤情不严重未构成伤残的案件,以受害人出院之日为损失固定之日;②对受害人伤情严重并构成伤残的案件,受害人出院或遵医嘱休
对于刚买到的新车,车主最担心车身被刮花,尤其是新手司机,很有必要为自己的爱车购买一份车辆划痕险。至于老司机,可根据自己技术情况和开车路程环境购买,那么划痕险如何赔偿,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划痕险如何赔偿,如何处理? 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唐小平律师解答: 划痕险的赔偿一定要迅速报案,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 同时,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那么哪些情况下交强险赔偿了可以向当事人追偿,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哪些情况下交强险赔偿了可以向当事人追偿,怎么规定的? 四川能言律师事务所刘昊林律师解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以下三种情形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垫付责任,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即: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补偿。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一)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二)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
法律上或是理论上对于非机动车都做了明确的解释,对于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责任与机动车的交通事故责任肯定是不样的,那么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河北瀛川律师事务所吴珊律师解答: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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