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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不知道有这笔借款,即丈夫以个人名义借款,有两种情形,对于没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借款,如果出借人能够证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网友咨询: 丈夫背着妻子在外借钱离婚怎么办? 云南乾周律师事务所张超律师解答: 妻子不知道有这笔借款,即丈夫以个人名义借款,有两种情形,对于没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借款,如果出借人能够证明该借
如果没有离婚,就把女方赶出家门,情节严重,女方可以告男方遗弃罪,让其承担该有的责任。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 网友咨询: 丈夫把妻子赶出家门算是犯罪吗? 四川瀛卓律师事务所伏思潼律师解答: 如果没有离婚,就把女方赶出家门,情节严重,女方可以告男方遗弃罪,让其承担该有的责任。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对于夫妻共有的房子,在丈夫去世后应当进行分割,一半作为丈夫的遗产进行继承。如果房产是丈夫的个人财产的,则不会进行分割,直接进行继承。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应当由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网友咨询: 男方去世后妻子可以处分共有的房产吗? 上海市建纬(青岛)律师事务所郭芳宇律师解答: 丈夫去世妻子是否有权处理房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对于夫妻共有的房子,在丈夫去世后应当进行分割,一半作为丈夫的遗产进行继承。2、如果房产是丈夫的个人财产的,则不会进行分割,直接
自然人死亡后,其民事权利就随之消灭了,所以被继承人可以在生前对其财产通过遗嘱的方式作出处理,如果没有处理的话,死后就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来分配遗产。 网友咨询: 丈夫去世后妻子是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广东卓建(龙岗)律师事务所吴俊杰律师解答: 丈夫去世,妻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但是遗产继承首先应该按照遗嘱分配,没有遗嘱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一般情况下同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均等分割,但是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均等分割。 广东卓建(龙岗)律师事务所吴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法律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 网友咨询: 2019年12月6日,小丽以生意周转为由向阿宇借款50000元,约定借款每月的利息为1000元,承诺于借款的次日偿还本金。阿宇与小丽签订了《借据》,并约定如借款人不按时还款付息,借款人应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小丽与阿远是夫妻,小丽也提供和阿远的结婚证,称其知道该借款,承认该借款
结婚之前两个人没有深入了解,接触也不多,等结婚之后共同生活在一起,才知道原来对方是一名精神病人,情况时好时坏。那么,结婚后才发现对方有精神疾病,可以要求撤销婚姻关系吗? 网友咨询: 婚后发现妻子患精神疾病,能起诉撤销婚姻吗? 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马春兰律师解答: 可以撤销婚姻。 患有重大疾病婚前告知是基本道德,也是法律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
《民法典》规定:妇女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生与不生,由女方决定,所以丈夫以妻子擅自终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要求损害赔偿的,法律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妻子不愿意生孩子,丈夫可以要求离婚,但不能因为妻子不生孩子要求妻子给予赔偿。 因为妇女在怀孕生育过程中承担了男方无法代替的艰辛和风险,所以在男女双方因生育产生争议时,应先保护女方的权益,尊重女方的决定。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大家都说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很多人在结了婚之后也都是会想要一个孩子的。但是现如今有很多的女生,她们在怀孕之后觉得自己当不好一个母亲,于是就残忍地把自己的孩子给打掉了。 网友咨询: 陈先生与刘女士均为徐闻县人。2017年,双方经相亲认识,两人感觉都不错,家里人又逼婚,于是两人仅认识一个月就“闪婚”了。婚后,陈先生返回深圳工作,而刘女士则在家和陈先生父母一起生活。2018年,刘女士生育了第一胎。近年来,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陈先生又准备生育第二胎。2020年初,刘女士又怀上了
要看这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义务要偿还;如果这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妻子应当在继承丈夫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丈夫去世,配偶继承丈夫遗产的要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丈夫生前债务,以继承的遗产范围为限。 网友咨询: 丈夫去世债务妻子有没有偿还义务?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王凌律师解答: 1、要看这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义务要偿还; 2、如果这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妻子应当在继承丈夫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丈夫去世,配偶继承丈夫遗产的要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
孩子是爱情的结晶,很多家庭都盼着新生命的到来。如果,妻子怀孕之后,没有跟丈夫商量,就做了流产手术。丈夫可以告妻子吗? 网友咨询: 妻子擅自做流产手术是否侵犯丈夫生育权? 四川林志(绵阳)律师事务所王雪律师解答: 严格意义上来说男女都是有生育权的,只是说男女生育权是不一样且不完整的,男女的结合才能构成完整的生育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在这一规定当中,可以认为法律赋予了我国妇女有生育的权利和不生育的自由。当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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