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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来到大城市打拼的第一步就是租房,租房的生活总会过去。一般来说租房需要预交一笔定金,如果承租人与出租人没有签定好租房合同的,那么没签约租房定金能退吗? 网友咨询: 租房时,签约的不是房主本人,可以吗?是房主的妻子,房主本人不在,去了外地。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王涛律师解答: 租房签合同的时候不是房主本人签,属于无效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王涛律师解析: 订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1、出租房的主体资格,即签约对方是否为房产权
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须经合法证明属实。那么,妻子代书遗嘱本人签名有效吗,合法有效的代书遗嘱有何要求? 网友咨询:代书遗嘱的规定有哪些? 浙江铭广律师事务所董姝丽律师解答: 如果遗嘱是出自本人的意思表示,妻子代书遗嘱本人签名有效 遗嘱是一种要式行为,非依法律规定的方式形成,不能发生效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网友咨询: 王俭于2021年6月29日晚21时许,在北京市朝阳区××乡××公寓×号楼×室内,因感情纠纷与其妻刘某2发生争执。争执中,王俭对刘某2全身猛烈殴打,致使刘某2于第二日凌晨死亡。经鉴定,刘某2符合被钝性外力作用于腹部造成小肠(空肠段)破裂,继发急性腹膜炎,致感染中毒性休克死亡。王俭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那么,丈夫隐瞒妻子借钱是不是属于个人债务,妻子需要进行偿还吗? 网友咨询:被告丈夫向原告借款5万元,出具了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并要求原告不要将此事告诉其妻子即本案的被告,到期后原告向被告丈夫催要该借款时被告丈夫答应在2007年春节前归还,但是在春节前夕被告丈夫不幸去世,后原告与被告协商还款事宜,被告则否认该欠款,称原告借钱给被告丈夫时被告并不
男主外女主内基本上是我国千百年来的传统。在现代社会中,这一传统也是在人们的生活中根深蒂固的。那么,结婚后丈夫不让妻子出去工作的行为合法吗,妻子如何维权? 网友咨询: 结婚十年,丈夫三年前出轨,后一直不让我出去工作,甚至跑到我的工作单位闹,导致我丢了工作。这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山东金城法苑律师事务所刘公珍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人们正常生产、劳动、学习和从事各种社会
大家都知道,订立遗嘱的形式有多种,比如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等。那么,在代书遗嘱中 ,妻子可以作为遗嘱代书人吗,代书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网友咨询: 我老伴儿现在病重,想要订立遗嘱,由于身体原因自己无法亲自书写。我想问一下,为能代替老伴儿书写遗嘱吗,代书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河北维则律师事务所李海燕律师解答: 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另外,根据《继承法》第
詹某与张某是夫妻关系,詹某于2001年6月与某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及《贷款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授信借款20万元。合同签订后,詹某从银行贷出两笔借款,金额分别为50000元和150000元,贷款到期日同为2003年6月,詹某用其房产进行抵押,并办理了他项权证。张某在合同上签字同意用房产抵押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贷款到期后的两年内,后詹某于2013年死亡,借款直至2015年仍有还款记录,且张某在银行2018年5月的催款单上签字。 提问:张某的签字行为是否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 【四川上浩
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网友咨询: 蔡某与孟某系夫妻关系。2020年8月12日,孟某搭乘丈夫蔡某驾驶的摩托车途经某国道路段时,被交警执勤人员拦住检查。经现场检查,蔡某驾驶的摩托车未办理年检和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该摩托车非蔡某所有。民警A带领辅警B、辅警C、辅警D对蔡某口头传唤,孟某无理阻挠,对辅警B、C、D等谩骂、踢打,并将辅警B右手大拇指咬伤。 随后,驻地派出所辅警E
故意杀人一般指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 2019年4月28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王晓锋在其租住的北京市朝阳区×临建平房内,因怀疑妻子姚某有外遇,趁姚某熟睡之际,用手持续扼压姚某颈部,致姚某死亡。经鉴定,姚某符合被扼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王晓锋于2019年4月28日在其租住地被民警抓获,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王晓锋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安山律师事务所赵忠源律师解答: 王晓锋故意非法剥
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据此,自首可以分为一般自首与准自首。 网友咨询: 张玉明因对妻子李某1离家出走、与他人微信聊天等不满,时常与李某1发生口角。2021年9月12日8时许,因张玉明删除李某1与他人微信聊天的记录二人再次发生争吵,后张玉明持单刃尖刀多次扎刺李某1的胸腹部等部位,致李某1被锐器刺切胸腹部,造成心脏、肝脏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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