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2024-11-13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中,劳动者依法享有法律保障的权利,并且在职企业需为其劳动者购买一定的养老保险,给予劳动者规定的休息休假权。那么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网友咨询: 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江苏光剑律师事务所陈光慧律师解答: 劳动者的权利如下: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4、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6、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7、劳动者有
债权人转让权利后,可否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2024-11-06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债权人将债权移转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债权依法转让后,即在转让人、受让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法律效果。那么,债权人转让权利后,可否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网友咨询:债权人转让权利后可否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谢晓明律师解答: 如果是转让全部债权,该债权即由原债务人移转于受让人,转让人丧失债权,债权人不可向债务人主张权力;如果是部分转让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享有债权,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权力。另外,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 【法律依据】 《
职工失业后有什么权利,是怎样的?
2024-10-27人才流动在就业市场上来看是频繁且正常,但是离职这件事情对于员工个人和用人单位而言影响颇大,离职分为两类,一是员工请辞,二是单位辞退。如果是员工请辞,那一般定义为员工个人原因,在《劳动法》中对单位辞退的员工的保护,那么职工失业后有什么权利,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职工失业后有什么权利,是怎样的? 北京倡信律师事务所王小华律师解答: 职工失业后,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只要单位和个人参加了失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本人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失业保险经办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何时消灭,权利消灭会有什么后果?
2024-10-22合同是可以提存的,合同标的物进行提存的,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就会发生消灭,债务人需要通知债权人已经进行提存,债权人可以提取标的物,那么,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何时消灭,权利消灭会有什么后果? 网友咨询: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何时消灭? 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李洪涛律师解答: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消灭的时间是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在提存期间的孳息归提存受领人所有,标的物的风险也归提存受领人承担。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四条,债权人
股东有权利罢免,侵犯公司权益的法定代表人吗?
2024-10-18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那么,股东有权利罢免,侵犯公司权益的法定代表人吗? 网友咨询:股东可否罢免侵犯公司权益的法定代表人?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周卡方律师解答: 公司的股东可以罢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和法律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罢免。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公司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因此股东若要罢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滥用股东权利需要承担哪些法律,如何认定为滥用权利?
2024-09-26公司股东应当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否则就会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滥用股东权利需要承担哪些法律,如何认定为滥用权利? 网友咨询:滥用股东权利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北京腾凯律师事务所马志良律师解答: 股东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形式包括: (1)《公司法》规定,股东在涉及公司为其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如股东违反这一规定强行参与表决,则构成滥用股东权利; (2)《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查账权,但前提是股东应当有正
法定监护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2024-09-23未成年人年龄尚小,对自己的行为不能完全把控,这样父母就应该执行监护权,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责任。那么法定监护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法定监护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童心喆律师解答: 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 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
继承股东的权利有哪些,是什么?
2024-09-19在司法实践中,常有人以继承人系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予以抗辩,从而阻碍继承人对股东权利的继承。我国法律规定了不能成为公司股权持有者的情形,具有消极资历的主体应该被认定为在权利继承中的特殊主体,其在权利继承中的地位应当受到限制。那么继承股东的权利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继承股东的权利有哪些,是什么? 河北浩博律师事务所郭志昆律师解答: 继承股东的权利: 一、经营参与权。 二、利润分配权。 三、处置股份权。 四、剩余财产分配权。 五、股东有权维护自身的权益,当股东权益受到侵犯时,股东有权依
因债权转让取得的从权利需要再进行登记或交付吗
2024-09-18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转让取得的从权利无需再进行登记或交付。比如,因受让债权而取得抵押权的,抵押权自受让主债权时即享有,而不以再次登记为前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
债权转让的同时从权利也会转让吗
2024-09-18主债权转让时,从属于主债权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权利应一并转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