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报工伤如何处理,怎么维权?
2024-11-13员工因公受伤可以申领工伤保险理赔,准备好相关的证件材料申报即可,一般要在发生事故30天内申报。如果员工受工伤之后公司不及时上报的,没有报工伤如何处理,怎么维权? 网友咨询: 公司没有报工伤如何处理,怎么维权? 浙江朗铭律师事务所程梦瑶律师解答: 单位不上报个人可以到企业所在区县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但是时限是一年。超过一年的,到法院起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交强险如何保障受害人得到赔偿,如何确定交强险赔偿限额?
2024-11-06交强险是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时,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车上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那么交强险如何保障受害人得到赔偿,如何确定交强险赔偿限额? 网友咨询: 交强险如何保障受害人得到赔偿,如何确定交强险赔偿限额? 山西华瑞律师事务所穆鹏祥律师解答: 无论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有无责任,责任占比大小,交强险都会给予受害人赔偿,受害者人故意造成事故的除外。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
生育险保险期限是怎样的,如何规定的?
2024-11-06生育保险是我国五险一金中的一险,它的目的在于当女职工生完孩子或者在怀孕期间对所产生的一些费用进行报销。但是所有的保险报销都是有一定的期限限制的,那么生育险保险期限是怎样的,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生育险保险期限是怎样的,如何规定的? 浙江威亚律师事务所李佳飞律师解答: 由于各省市大部分会针对当地实际情况而制定相关条例,所以各地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都有所不同; 生育保险报销时间应当以当地的社保中心规定为标准,时间长的可在18个月内报销,但部分地区及城市限制于6个月内。 关于生育险多久不保险就过期的
土地租赁合同的效力是如何的,合同的效力如何判定?
2024-11-06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那么,土地租赁合同的效力是如何的,合同的效力如何判定? 网友咨询:土地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合同的效力如何?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王奇兵律师解答: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效力问题在《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有相关要求: 《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
取保候审期限如何计算
2024-11-06我们都知道,在我们国家,是没有西方国家的保释制度的。但是,我们国家还有着一种和保释制度相似的制度。那就是取保候审制度。那么在我们国家,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久呢? 一、最新检查院取保候审的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工伤期间的误工费如何算,误工费应该谁负责赔偿呢?
2024-11-06受害人在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如果无法从事正常工作必然会导致收入实际减少,而侵权人需要对此进行赔偿,赔偿项目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误工费,误工费应该谁负责赔偿呢? 网友咨询: 工伤期间的误工费如何算,误工费应该谁负责赔偿呢?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罗红律师解答: 职工发生工伤,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相当于误工费。 如果是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损害,可以要求加害方支付误工费,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
借贷协议中,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024-11-06一、借贷协议中,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借贷协议中,如下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进行借贷前,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及还款能力 在借款时我们一定要仔细审查,尤其是对不熟悉的借款人,应多了解他的品行、还款能力等,切不可听其片面之言而上当受骗,杜绝恶意贷款。另外为了获得出借人的信任,很多借款人还会找有一些收入稳定或信誉较好的人作担保。作为担保人,也应充分了解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否则,在被担保人不能还款时自己会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2.进行借贷行为时,需留存交付凭证 在进行借贷行为时,最好由债务人自
打击报复证人罪构成如何认定
2024-11-06在日常生活中针对一些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在进行调查的时候会,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或者以指认的方式,对犯罪分子进行定罪量刑。可是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一些犯罪分子量刑以后,对证人实施打击报复。那么打击报复证人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打击报复证人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打击报复证人罪是行为犯吗? 打击报复证人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本罪侵害的对象,只限于证人。证人是指是在诉讼过程中已经依法提供证明的证人,包括在各种诉讼过程中依法向法院提供证明的证人以及在刑
如何追讨没有欠条证明的债务
2024-11-06一、如何追讨没有欠条证明的债务 没有欠条当事人要追回欠款,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收集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欠条与借条的区别 欠条与借条的区别有以下两点: 1.两者的性质不相同。找法网提醒您,欠条和借条两者所形成的是原因不同,欠条可能
无欠条如何解决欠债问题
2024-11-06一、无欠条如何解决欠债问题 无欠条如下解决欠债问题: 1.双方协商还款,这种方法比较简单快捷,省时省力; 2.符合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种方法相对于诉讼来说成本比较低,但是容易失效从而转入诉讼程序; 3.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或者支付令失效,可以选择诉讼程序,起诉需要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证据等材料。 二、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借条的内容要清晰。基本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