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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顾名思义,是一个自然人(中国国籍)独自出资的企业。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这个类型最古老、最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那么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有哪些? 网友咨询: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有哪些?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程斯兰律师解答: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法律依据】《个人独
抵押是物的一种担保方式,简言之,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某一项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但仍产持有抵押财产,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以这项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财产优先受偿。那么,抵押权如何设立? 网友咨询: 我借了5万元给我一个朋友,我想让他提供一个抵押担保。我想问一下,抵押权如何设立? 吉林车宏伟律师事务所高志富律师解答: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
一、公司的设立登记事项包括哪些 公司的设立登记事项包括: 经营场所、公司章程、组织机构以及股东的姓名和住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的变更也需要及时的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进行转卖的,不影响居住权的行使。居住权是在房屋管理局(登记机关)登记成立的物权,不能转让或继承。即使业主出售房屋,拥有居留权的业主仍会有一段时间的居留权。新主人不能催人或租房子。因此,二手房购买者应该注意,购买房屋后,不仅要查询房屋的所有权、租赁、司法查封或抵押情况,还要查询房屋的居住权登记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一、公司设立以后是否可以增加股东 公司设立以后是可以增加股东的,根据公司法内容当中的规定,增加公司的股东是可以的,需要出资,这样才能够成为正式的股东。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如果履行了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当然就是公司的股东。公司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比如公司的股东名册)上显示该出资人的股东身份。若出资人的股东资格没有得到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登记机关的书面确认,该出资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股权确认诉讼。股东名册就是股东资格的证明,实质上的权利人在尚未完成股东名册登记或者名义变更前,不能对抗公司主张股东权利。 二、
一、公司设立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1.设立人的基本情况; 2.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如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等; 3.设立人的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的缴付期限、所占股权比例、股权的转让规定等; 4.设立人在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5.公司设立不成功时的费用承担; 6.设立人对特定信息的保密约定; 7.设立人协商确定的约束股东特定行为的条款,如竞业限制等; 8.违约责任条款; 9.解除协议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 10.公司利润的分配。 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有
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而该类法律行为一般分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那么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设立? 网友咨询: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设立? 山西韵森律师事务所刘明伟律师解答: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程序: 一、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 二、制作招股说明书。 三、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 四、申请批准募股。 五、公开募股。 六、召开创立大会。 七、申请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
居住权的取得方式是通过“当事人书面合同约定,并登记”,约定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间(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此,设立居住权的,需要约定居住权的期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的设立方式,通常是以订立合同方式设立;另外,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订立居住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一、公司设立的材料是什么 公司设立应提交的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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