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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贷是否符合高利贷标准 网贷不一定符合高利贷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网贷逾期的后果 找法网提醒您,网贷逾期的后果有: 1.征信会留下污点 网贷逾期以后,平台会将客户的逾期
一、逾期半个月还款是否影响信用 信用卡逾期了半个月会以下影响: 1.逾期记录上征信,没有还清的话就会一直保留在征信中; 2.按天产生逾期利息,跨月的话还会复利计息; 3.同时用户的信用卡可能会被银行冻结; 4.未还款期间会收到催收电话或催收短信。 二、信用卡有逾期征信记录多久消除 找法网提醒您,信用卡有逾期征信记录消除的时间是五年后。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是5年,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计算;超过5年的,会予以删除。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
男子摔共享单车致三车追尾被传唤的消息引发关注。 一男子将一辆共享单车推向机动车道,正常行驶的一辆机动车为躲避共享单车和肇事男子采取紧急刹车,致使后方多辆车发生追尾,三辆轿车因事故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 刘某某将共享单车故意抛摔向机动车道的行为显然是非常危险的,并且造成三车追尾、影响恶劣的结果。 其荒唐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此外,刘某某已发布视频向公众道歉,承认自己有错误。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该保持好现场并且报警,有人员受伤拨打120(送院治疗)及时救治伤员,驾驶机动车上路要有先让,先慢,先停的原则。 网友咨询: 2020年12月14日11时40分许,刘某驾驶旅游车在北京市顺义区木焦路上行驶时,不慎将骑自行车的冯某撞伤。事故发生后,刘某虽然将冯某送往医院救治,但却未能保护事故现场,且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事后,冯某与刘某因经济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将事故报予了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调解仍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冯某将刘某告上了法庭。刘某应承担什么责任? 辽宁常法律师事务所贾
在买卖房屋时,我们看中的就是对方对否有房产证。对于无房产证的房屋虽然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具有一定的风险。那么无房产证是否能办理公证,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无房产证是否能办理公证,如何规定的?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穆新伟律师解答: 无房产证不能办理公证,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子是不被允许进行交易的。房产的买卖以办理了权属的转移登记为标准,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子是不能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会保护不能过户的房屋的产权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一、公司 公司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中国的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社团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特有的组织结构形式使公司的资本、经营运作趋于利益最大化,更好地实现投资者的目的。 二、有国家正式工作的人是否能成立公司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经商,所以不能申请创办企业、参与企业经营、参股企业。如果是教师,开公司没问题。如果是履行部分国家公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显然不能参与开办公司;如果你是事业单位却实行企
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话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所以在实践中人们往往会选择与对方协议解除合同。合同法规定了合同解除并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那么,损害赔偿责任是否需要解除合同,法律是如何规定损害赔偿问题? 网友咨询:进行损害赔偿责任时需要解除合同吗,法律对损害赔偿问题有何规定? 上海永松健律师事务所钱晶晶律师解答: 损害赔偿责任是不需要解除合同的,两者并不冲突,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的同时继续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
很多时候一方起诉离婚,另外一方经两次传票,还是不出庭,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困扰。那么起诉离婚是否一定要双方都在现场,一方不能到庭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起诉离婚是否一定要双方都在现场,一方不能到庭如何处理? 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陈美霞律师解答: 1、离婚诉讼需要双方亲自到场。离婚诉讼属于身份关系。通常开庭时双方都需要到场。建议双方到场,这样能够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2、庭审时双方一般均需到场,到法院起诉时不需要都到场,你本人或者委托律师去就行。 3、双方要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起诉的话,可
随着疫情的形势缓和,城市也慢慢有了“烟火气”,众多企业已经全面复工,股权交易也变得频繁起来,在股权交易中,一些股东为了避税,常常将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定为“0元”或“1元”等类似的象征性价格。那么1元转让股权是否违法,怎么规定的股权转让? 网友咨询: 1元转让股权是否违法,怎么规定的股权转让? 浙江金道(宁波)律师事务所许乾坤律师解答: 如果是转让非国有股权是不违法的。因为对非国有股权转让价格没有限制;对国有股权转让规定,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 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那么,怎么判定债权转让是否生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网友咨询: 怎么判定债权转让是否生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吉林车宏伟律师事务所高志富律师解答: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转让的有效法定条件有: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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