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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机动车有偿代驾已经成为一种新型商业模式。它的兴起既有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也有国家法律变化的影响。尤其是酒驾入刑这一法律举措的出台,直接促生了中国机动车有偿代驾市场。那么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由什么人承担赔偿? 网友咨询: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由什么人承担赔偿?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匡讲平律师解答: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由代驾公司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若车主找个人代驾,应由雇主即车主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
近日,温州交警发布的一段男子实线变道出事故坚持自己没有责任还袭警的视频引起网友热议。 一般情况下,压白实线属于违反交通标线行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被发现后一般会罚款200元并扣3分处理,对于因压白实线而造成交通事故的,压实线一方的车辆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所以,该男子在白实线强行加塞变道的行为,是会被扣三分并进行200元罚款的。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小汽车逐渐普及,但有时为了出行方便,部分驾驶员还是选择开摩托车出行,毕竟遇上塞车时,开摩托车还是能穿梭自如。那么骑报废摩托车发生事故,会吊销驾驶证吗? 网友咨询: 欧某驾驶着摩托车沿着县道往东峤的家里赶,却在埭头车站圆圈路口与对面一辆正左转的小轿车相撞。当民警要欧某出示行驶证时,他却闪烁其词,支支吾吾的。经过车牌号系统比对,该车从2019年2月起就应该被强制报废注销。欧某会被吊销驾驶证吗? 湖北五经律师事务所胡永红律师解答: 欧某持有C1小车证驾驶摩托车,已属于“准驾不
生活中,同事或朋友间“搭便车”的现象屡见不鲜。基于双方的情谊或出于“举手之劳”的好意,大多数人也愿意无偿搭载自己的同事上下班。那么搭同事车回家出事故,同事该赔偿我吗? 网友咨询: 胡先生顺路搭载刘某等几位同事上班。当车辆驶至岔路村路段时,车辆翻入沟内,造成车内多人受伤,其中刘某伤势较重,胡先生该赔偿刘某吗? 云南典传(威信)律师事务所陈缵律师解答: 胡先生在驾车中亦存在过错,未履行保障乘客安全的义务,法院酌定减轻胡先生30%的赔偿责任,故胡先生应当对刘某的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且无需承担对
车辆追尾是种常见的交通事故,主要是因为车主跟车距离近,判断能力差造成的。有数据统计,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汽车追尾事故约占70%以上,在高峰时段或是高速公路上更容易发生多车追尾造成重大伤亡的事故,而有些死伤恶性交通事故,最开始也只是由一起小小的追尾事故引起的。那么发生追尾事故后,如何进行责任认定? 网友咨询: 发生追尾事故后,如何进行责任认定?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任丽丽律师解答: 1、后车追尾前车,责任在后车的情形中,往往是由于换道超车而刹车不及发生追尾撞击。 因此,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
有车一族以为买了保险就进了“保险箱”,出了交通事故就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赔。然而,事实上,保险公司并非对所有保险事故都会理赔。车主投保过程需要认真阅读保险合同中的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防范可能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获得赔偿的尴尬,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规避交通事故带来的连锁风险。那么投保车辆出事故,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情况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余先生是一名滴滴司机。上个月,他在接送乘客的路上,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三车追尾事故,车辆维修费高达15万元。当他找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却被拒绝,那么保险公司拒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那么事故全责方一定要先垫付吗,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我的朋友在开车上班的路上由于没有看清交通指示灯出了交通事故,朋友属于全责方,请问一下全责必须要先垫付吗? 浙江六和(温州)律师事务所南振安律师解答: 全责如果有保险,保险公司很快进行赔偿,是不需要先垫付的。通常在实际中,作为受害者只能是通过交警队的主办警官出面,为你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那么具有争议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作为证据吗? 网友咨询: 具有争议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作为证据吗? 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廖竞凯律师解答: 可以的,《事故认定书》是证据,且因为其具有的权威性,证明力较高。如果对其有争议,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推翻他的效力。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
4月29日,湖南长沙一居民自建房发生坍塌,造成多人被困。经连夜搜救,截至5月5日凌晨,共救出10名被困者,发现5名遇难者。经查,吴某生(望城区人)、凌某兴(岳阳人)参与该自建房违规改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目前,倒塌房屋房主已被警方控制,搜救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根据《关于办理安全生产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入罪门槛是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而《刑法》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若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
据报道,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公安部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指导湖南公安机关调集3900余名警力参与救援处置工作,及时查明被困及失联人员身份,依法对房屋实际经营者等11名相关责任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事故中相关责任人是有可能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按照《刑法》第134条第1款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只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会涉嫌本罪被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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