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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说白了就是:签约主体是谁,谁负责。这就是合同相对性原则。 网友咨询: 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是什么意思? 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黄蓉律师解答: 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只对缔约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民法典》第465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相对性原则主要包含两个层次的含义:一是除合同当事人外,任何其他人不得请求享有合同权利;二是除合同当事人外,任何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网友咨询: 预告登记的含义是什么? 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王利南律师解答: 房屋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
所谓自甘风险是指已经知道有风险,而自己自愿去冒风险,那么,当风险出现的时候,就应当自己来承担责任、承担损害的后果的原则。 网友咨询: 自甘风险是什么意思? 辽宁鼎极律师事务所陈晓丽律师解答: 所谓自甘风险是指已经知道有风险,而自己自愿去冒风险,那么,当风险出现的时候,就应当自己来承担责任、承担损害的后果的原则。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辽宁鼎极律师事务所陈晓丽律师
在医患关系中,医疗事故的发生往往成为医患关系恶化的原因之一,但不是什么医患矛盾都是医疗事故,我们国家对于医疗事故的认定的处理都有着严格的规定。那么认定医疗事故的条件是什么,怎么构成医疗事故? 网友咨询: 认定医疗事故的条件是什么,怎么构成医疗事故? 内蒙古胜辩律师事务所朱炎律师解答: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2)医疗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遇到医疗纠纷的时候,往往不知道如何寻求正规途径解决,有的还会采取医闹这种过激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殊不知这种方式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那么医疗纠纷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什么,解决医疗纠纷的办法是什么? 网友咨询: 医疗纠纷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什么,解决医疗纠纷的办法是什么? 北京市隆安(昆明)律师事务所吴毕民律师解答: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当医疗事故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其家属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调解; 明确是非,确定损害后果,达成赔偿协议,以解决医疗纠纷。这也是最经济、最便捷的一条解决
私刻公章罪是指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私自篆刻其他企业公章的行为。公章,是一个单位、企业、事业、团体、学校的法定代表标志。 网友咨询: 私刻公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符森森律师解答: 私人刻制公章,按照通俗的理解,那有可能是刻制国家机关的公章或者是私人企业的。其实这一行为应该称作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或者是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至于立案标准,主要在于印章的再现,至于什么是再现,主要在于文件上有用到这一个印章。这是一种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原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往往是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继承的,一般继承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纠纷,那么限定继承权是什么意思? 网友咨询: 限定继承权的含义是什么?限定继承原则有哪些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史晓静律师解答: 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在取得财产权力的同时也承担财产义务,也就是需要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限定继承就是指对债务的继承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被继承人所欠税款或超出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负担侵权责任。由于限定继承比概括继承更合理,这一原则已为世界绝大多数国家
日常生活中,人们身体不适时都会去医院、卫生所进行检查、接受治疗,在治疗、住院、手术的过程中,患者方往往与医院方因为医疗行为、治疗后果意见不一致产生纠纷,这类纠纷称之为医疗纠纷。那么,当遇到医疗纠纷时,应该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呢?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目前中国的医疗纠纷是特别不好处理的事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即和解,不愿意协商或者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它的基本含义就是对仅有被告人上诉的,不得加重刑罚,只有检察机关在提出加重抗诉的意见时才作为例外。目的是在保证上诉救济权的有效行使。这是程序正义的基本体现。 网友咨询: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什么意思?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董建春律师解答: 上诉是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不论上诉理由是否得当,都不能以被告人不服判决或态度不好而在二审判决中加重原判刑罚。 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交通肇事罪的主体范围是什么? 江苏达因律师事务所张家斌律师解答: 交通肇事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体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全体人员。 交通运输人员具体地说,包括以下4种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1)交通运输工具的驾驶人员,如火车、汽车、电车司机等; (2)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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