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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为,而是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对人进行伤害与诬蔑。一些被网暴的人受不了精神上的压力从而选择了自杀,那么,使用网络暴力致人自杀死亡,施暴者构成犯罪吗? 一、使用网络暴力致人自杀死亡,施暴者构成犯罪吗? 目前还没有关于网络暴力的相关刑事立法。因网络暴力致死的受害者家属无法要求施暴者承担刑事责任。受害人家属可以带着受到网络暴力伤害的证据,去公安部门报案,按诽谤处理。也可以带着证据去法院
房产证也就是不动产权证,上面密密麻麻记录着一些信息,但是大家都未必知道是什么意思,也不清楚什么是房产证上的使用期限? 网友咨询: 房产证上的使用期限代表什么? 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谢国才律师解答: 房产证上的使用期限代表的是土地的使用期限,也就是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年限。 房屋产权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按建筑类型用地性质不同可划分为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和工业用建筑。一般情况下,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 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谢国才
“一审判决后不能上诉?”不少当事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的某些判决书后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实际上,当事人之所以会收到这样的判决书,是因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适用的是小额诉讼程序。 网友咨询: 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贵州黔邦律师事务所宋静律师解答: 小额诉讼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最为简化的、实行一审终审的诉讼程序。 小额诉讼程序的肯定条件: (1)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常见的纠纷类型为买卖合
同一个人在实施了不同的行为,触犯了不同的法益之后,那通常情况下就会构成不同的犯罪,而此时需要对每一个犯罪量刑处罚,最后再数罪并罚。但有些情况下,虽然表面看起来应该进行数罪并罚,不过现实情况却不同。 网友咨询: 什么犯罪不可以适用数罪并罚? 安徽中特律所事务所熊帆帆律师解答: 1、继续犯。也称持续犯,指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 2、想像竞合犯。想像竞合犯是指基于一个犯意,实施一个犯罪行为,侵犯了数个客体,成立数个罪名的情况。 3、法条竞合。法条竞合又称法规竞合,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
我们都知道车辆越来越多,对此我们国家在交通秩序上面的规定也越来越谨慎,对于车辆的出行我们有着相应的规定,必须要取得驾驶证,相应系上安全带,那么对于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如何处罚? 网友咨询: 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如何处罚? 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黄蓉律师解答: 汽车安全带是为了在碰撞时对乘员进行约束以及避免碰撞时乘员与方向盘及仪表板等发生二次碰撞或避免碰撞时冲出车外导致死伤的安全装置。如果是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会被扣两分,并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
经济补偿款是离婚诉讼中较为常见的当事人诉求,依据主要集中在“家务劳动”方面。 网友咨询: 离婚家务补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山东和翔律师事务所李艳宏律师解答: 家务补偿是对实行分别财产制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配偶离婚时的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适用家务补偿的条件: ①夫妻对于婚后所得财产进行分别所有的约定。 ②夫妻一方付出了较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网友咨询: 请求支付抚养费适用诉讼时效吗? 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李哲律师解答: 抚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 因为抚养费的索要请求属于《民法典》规定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四种种类请求权之一,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从出生起至子女成年时止。在此期间,被父母抚养的权利是一种持续性权利,不应适用诉讼
由于母子公司之间隶属关系,给人一种一家人的感觉,子公司往往会直接引用母公司的规章制度去管理员工,甚至对员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那么这样直接适用母公司规章制度可不可以呢? 网友咨询: 子公司能否直接使用母公司的规章制度? 上海山田律师事务所刘承律师解答: 母公司并不对子公司劳动者拥有管理权,母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也并不当然对子公司的员工具有约束力。 《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子公司可以作为独立法人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建

缓刑适用条件

2024-06-29
缓刑的适用主体 缓刑是一种较轻强度的刑罚执行方法,因此适用的对象也只能是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普通刑事犯罪分子。这类犯罪分子大多主观恶性不大,事后能及时认识罪行,适用缓刑完全能够起到教育、改造的作用。我国刑法也明确规定了缓刑适用的对象为被判刑罚较轻刑种(拘役、有期徒刑)和较短刑期(不超过三年)的犯罪分子。而对于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被判处的是较重刑罚,刑期也是较长的。适用执行强度较轻的缓刑,根本达不到惩罚犯罪分子的目的,因而不能适用缓刑。 缓刑的适用范围 拘役和三年
对于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以维护公司的利益。那么,股东代表诉讼如何进行呢? 网友咨询: 股东代表诉讼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苏建君律师解答: 第一,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持股时间:持续持股180天以上,指从起诉之日往前推。持股比例:1%以上。只有符合这两个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才有权利代表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需要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条件需要在整个诉讼审理过程中保持,如果在诉讼审理过程中原告资格不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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