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故意在工作中受伤,算不算是工伤?
2024-08-01因为工作原因受伤肯定是会被认定为工伤的,但是有些劳动者故意在工作中受伤,想要认定工伤,那么,劳动者故意在工作中受伤,算不算是工伤? 一、劳动者故意在工作中受伤,算不算是工伤? 劳动者故意在工作中受伤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在工作因故意受伤不属于上述情形之一。 二、哪些情况算是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劳务关系职工受伤,应当怎样救济呢?
2024-07-29劳务关系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是存在的,当劳务关系职工发生人身损害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是劳动关系,不能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那么劳务职工受伤怎么办,应当依据什么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网友咨询: 劳务关系职工发生工伤怎么处理? 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李东来律师解答: 劳务关系中受伤不能叫做工伤,只能叫人身损害,可以要求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行为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并要求接受劳务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
在景区游玩受伤,景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2024-07-27近日浙江安吉县云上草原景区内一滑翔伞与缆车相撞,导致两人受伤,景区游玩项目除了观光欣赏风景,很多项目危险系数较高,或者景区内人员较多,道路较为湿滑,常发生拥挤踩踏事件,那么如果游客在景区内游玩受伤,景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网友咨询: 之前去爬山玩的时候,下山的时候脚底一滑摔伤了,请问景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山西金绪天直律师事务所帅岩律师解答: 浙江安吉县云上草原景区内一滑翔伞与缆车相撞事件中,景区工作人员在进行空域管制期间将场地租借给他人进行滑翔伞项目,导致滑翔伞与缆车相撞,由于滑翔伞游客
公司团建受伤算是工伤吗?
2024-07-26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故可以把公司团建活动归于公司的工作原因而产生的活动,员工在团建过程中受到伤害可以看做工伤。 网友咨询: 公司团建受伤算是工伤吗? 浙江泽汉律师事务所章洪春律师解答: 如果是履行职务期间受伤是可以申请认定工伤的。可以把公司团建活动归于公司的工作原因而产生的活动,员工在团建过程中受到伤害可以看做工伤。遭受工伤的员工主张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工伤鉴定、赔偿等获取权利救济。 浙江泽汉律师事务所章洪春律师解析: 如果职
承揽关系中工人受伤,定作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2024-07-25付出劳动不一定就是劳动关系,我国法律规定了不同情况下,劳动者和接受者之间不同的法律关系,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因工负伤,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责任。那么在承揽关系中,工人受伤,定作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 甲方让乙方去维修乙方原安装的设备,导致乙方受伤,该如何赔偿? 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岐麟律师解答: 如果甲方与乙方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劳动关系的,也不存在长期稳定的雇佣关系的,本案属于承揽关系。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受伤,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定作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比如指示、定作和选任错误。
试用期受伤算不算是工伤?
2024-07-22工伤指的是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采取列举式立法模式,通过肯定性列举和否定性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拟规范的工伤范围。 网友咨询: 试用期受伤算不算是工伤? 北京京知律师事务所闫岩律师解答:需要根据受伤的原因确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
请假期间意外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2024-07-20我们都知道,如果是在上下班的途中受到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伤害的话,是会视为工伤的。但是员工请假期间意外受伤了,算工伤吗? 网友咨询: 请假期间意外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唐海花律师解答: 请假期间发生意外一般不算工伤。 具体来说请假期间员工一般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也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所以一般不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是请假期间回了公司处理公务或者请假期间的前后是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且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被高压电击中受伤,可以向管理单位索赔吗?
2024-07-19未成年人因其对危险认知能力较弱、自我保护能力差,又有较强的好奇心,往往容易成为事故多发地区的受害者。为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一方面经营者、管理人采取合理安全措施并尽到明确警示义务,建立有效的物理“隔离墙”;另一方面,加强安全警示宣传和教育,让未成年人对危险性有较深的认识和了解,从而避免该类悲剧重复发生。 网友咨询: 周某系未成年人,2021年5月31日,周某进入重庆某橡胶厂和重庆某公司管理所有的高压变电站内(围墙大门未锁,且墙面有破洞),在里面周某被高压电击中受伤,造成右上肢离断,后经鉴定为五级
雇佣的工人意外受伤,工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2024-07-18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侵害他人权益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属于民事基本法律制度。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侵权责任法。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以侵权责任法为基础,总结实践经验,针对侵权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吸收借鉴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对侵权责任制度作了必要的补充和完善。与侵权责任法相比,侵权责任编主要发展和创新有以下几点。 网友咨询: 5月17日,王先生在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华舍安置小区工地工作时,不慎从高处坠落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创伤性脾破裂、肋骨骨折。治疗和休养结束后,王先生向包工头刘老板索赔。刘老板承认和
孩子在幼儿园内受伤,幼儿园应承担责任吗?
2024-07-18学前教育的存在其实更好的将家庭与学校的教育结合在了一起,这个阶段孩子本身年龄尚小,但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也比较强。进行学前教育,其实可以很好的开发孩子的智力,当然现在不少私立幼儿园、托儿所也在不断的提高学前教育的教学水平,自然这些私立学校在收费上面也是不低的。但对于孩子来讲,能够与同龄人作伴、交流,其实对自身的发展也是有很大的影响。 网友咨询: 未满5周岁的辰辰就读于嘉定南翔某幼儿园托C班,5月某日下午3时许,辰辰和小朋友午睡后在老师和保育员的带领下一起来到户外做游戏。考虑到幼儿们尚无充分的自理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