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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债权,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债务人可以向其继承人履行债务,未确定继承人,导致债务履行困难的,可以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提存是代为履行的方法,提存之后,合同终止。 一、哪些情况可以提存?提存的程序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
分配车祸死亡赔偿金,首先应当确定有权分得死亡赔偿款的亲属,然后根据死者与亲属之间的亲疏关系、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亲属们协商分割不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网友咨询: 车祸死亡后赔偿金应当怎样分配? 重庆舟济律师事务所郭雪伟律师解答: 分配车祸死亡赔偿金,首先应当确定有权分得死亡赔偿款的亲属,然后根据死者与亲属之间的亲疏关系、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亲属们协商分割不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一般情况下,大家都清楚,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如果在债务还没有偿还清楚的时候,债务人死亡了,就让人不知所措。那么债务人死亡该如何起诉呢? 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被告人一般为其配偶、继承人等人,起诉的程序如下: (1)起诉准备,主要是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写起诉书; (2)向法院起诉。起诉前要确定法院管辖权,然后提交准备好的起诉书和证据,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3)法院受理案件后,按要求预先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一、债务人死亡没有遗产,其子女还要
合法的借贷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债务人欠钱之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追讨债务,那么,如果债务人发生意外死亡,其赌博欠的债还要偿还吗? 一、债务人发生意外死亡,其赌博欠的债还要偿还吗? 赌博债务是属于非法债务,债权人向法院产张赌博债务不予支持,所以不需要偿还。 二、什么是非法债务? 非法债务是指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处于法律没有规定的范畴,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 非法债务是强制性法律规定或者公序良俗而无效的债务,相反,没有违反强制性法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在我们生活中,债务人死亡导致没法还款的事情并不少见,有的债权人见债务人死亡后,就想让其儿子承担债务,那么,债务人死亡,其欠的欠款能让他儿子还吗? 债务人死亡,其欠的欠款能让他儿子还吗? 债务人死亡,如果债务人儿子继续了遗产的,可以要求其儿子在遗嘱限额内承担债务。债务人死亡其债务处理方式如下: 1、属于债务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从债务人的遗产中主张权利。 债务人个人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
生活中,债务纠纷是很多的,债务人要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的。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有些债务人可能在偿还债务前意外死亡,那么,债务人意外死亡后,他的欠款需要父母来偿还吗? 一、债务人意外死亡后,他的欠款需要父母来偿还吗? 债务人意外死亡后,他的欠款不需要父母来偿还。但是如果其父母自愿偿还或者父母继承了遗产,则在其遗产中清偿相关的债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
人员死亡时,如果是侵权行为造成的,死者的家属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项目是比较多的,如医疗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那么死亡赔偿金请求权可以继承吗? 网友咨询:受害人在事故中死亡了,家属能代替索赔吗?死亡赔偿金请求权,可以继承吗?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牛晨律师解答:首先应当明确的是死亡赔偿金请求权的主体为死者的近亲属,因此死者不具有死亡赔偿金请求权,也就没有死亡赔偿金请求权继承的前提。其次对于死者的近亲属在死者死亡后又死亡的,其享有的死亡赔偿金请求权能否继承的问题,
发生了医疗事故的时候,那么大家一定要冷静的进行处理,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判定双方的责任承担,那么对于医疗事故造成死亡的话,这个丧葬费应当如何计算? 网友咨询:怎么计算医疗事故的丧葬费,有没有什么标准? 云南万成律师事务所郭长青律师解答: 按照《医疗事故条例》的规定,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这实际上是要求死者家属提供丧葬费用的证明,并且按照证明的标准进行赔偿。 丧葬费:包括运尸、租赁追悼场地,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入费等合理支出。丧葬费的支出一般应根据当地丧葬费的标准及有
当一个人长时间处于失踪的状态,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某一期限后,相关人员可以向法院申请死亡。撤销死亡宣告对收养关系有哪些影响? 网友咨询: 撤销死亡宣告对收养关系有何影响? 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陈艳艳律师解答: 撤销死亡宣告后,宣告死亡期间的收养关系的解决:如果子女没有被他人合法收养,那么原父母子女的关系自行恢复。如果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那么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会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当事人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陈艳艳律师解析: 死亡宣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是否会被判刑,需要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判断。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依法判刑;负事故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或不负事故责任的,则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会被判刑。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是否会坐牢? 山西刘弘律师事务所王小转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是否会被判刑,需要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判断。 根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依法判刑; 如果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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