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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协议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那么,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后,是否等同于签订购房合同? 网友咨询: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一样吗,房屋认购书等于购房合同吗? 吉林昱诚律师事务所牛会娟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
房屋转租三方协议范本 房屋转租三方协议范本 甲方(出租人):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次承租人):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市******房屋转租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房屋转租情况 甲方出租房屋与乙方,并同意乙方将自己位于市*******的房屋转租于丙方使用;并保证丙方同等享有乙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并同意转租市******的房屋与丙方,并同意将其在原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那么,购房一定要签补充协议吗,签订购房补充协议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网友咨询: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都包括哪些内容? 湖北楚义君律师事务所杨志攀律师解答: 购房不一定要签补充协议。 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
工伤赔偿是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时候,按照一定的法定流程进行索赔。一般是不可以直接私了的,正常的情形下工伤赔偿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最终获得赔偿。那么工伤私了赔偿协议是否有效,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工伤私了赔偿协议是否有效,如何规定的? 贵州煜众律师事务所陈祖益律师解答: 工伤私了赔偿协议一般是有效的。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是无效的: 1、在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就对是否认定工伤和劳动能力等级做出协议的; 2、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甚至是在用人单位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况下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双方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但一方后来又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协议,这是交通事故纠纷案中经常碰到的问题。那么交通事故协议是否具备强制执行的效力,是怎么定的?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协议是否具备强制执行的效力,是怎么定的? 山西君比德律师事务所韩会军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调解书不能强制执行,协议的内容主要是交通事故的经过,只有人民法院下达的判决书,才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才能强制执行。 交通事故调解书一般是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组织事故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的调解。 交通事故发生后,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人,除了扶养人之外,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也可以作为遗赠扶养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现实生活中,部分公司对认购公司股份者有身份要求,一些投资者就与公司认可的认购股份者签订代持股协议,约定由受托人享有公司工商登记和行使股权等权利,委托人则享有股份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委托人支付受托人一定的费用。那么,什么是代持股协议,代持股协议有什么法律风险? 网友咨询:代持股协议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刘金玲律师解答: 代持股协议,指代为持有股份、享有股权的委托协议书。代持股协议的主体包括个人,如果代持股的主体是个人,那么就可以理解为个人与企业主体之间的协议。 代持股协议的法律
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的重要性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到业主能否正常使用物业。如果没有安排好衔接工作,可能会发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已经届满,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又没有选聘好物业服务企业,此时就可能会造成物业服务的断档,而影响业主对物业的正常使用。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协议能够更好地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的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是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就是通过合同条款反映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含以下几个主要部分。 1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向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并签署《离婚协议书》,然后在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内,只要一方不想离婚,都可以从婚姻登记处撤回离婚申请,离婚程序将在撤回后结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分为四个步骤,不考虑周末和节假日,最早可在32天内完成:向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签《离婚协议书》,回家等待30天离婚冷静期结束向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证书(另30天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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