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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治意识、竞争意识的增加,人们对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越来越重视。反映在现实中,就是用人单位更多地与劳动者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并希望通过协议约定和规范双方之间的行为。那么竞业限制协议能申请仲裁吗,竞业限制协议可不可以申请仲裁? 网友咨询: 竞业限制协议能申请仲裁吗,竞业限制协议可不可以申请仲裁? 四川弘风律师事务所吴天涯律师解答: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协议可以申请仲裁。当
撤销是有前提条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的,应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
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时,根据离婚的程序,双方需要提交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男女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那么协议离婚主要内容有什么,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我和老公于2008年相识后结婚,先后生育两个儿子,购置了一处房产,并有少量存款。现夫妻两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但不知离婚协议怎么写? 陕西标新律师事务所张浏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签订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就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在离婚以后按照离婚协议来履行义务。那么协议离婚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网友咨询: 协议离婚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福建闽佑律师事务所林高翠律师解答: 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时,另一方索要抚养费的途径有: (一)协商解决。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另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
在当今社会之中,夫妻之间感情问题频出,离婚是非常常见的事情,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到冰点的话,大家都不会选择用诉讼离婚来结束这段感情,一般会选择协议离婚来结束这段感情,那么对双方协议离婚程序的规定有哪些,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对双方协议离婚程序的规定有哪些,是怎样的? 河北承天律师事务所王晶梅律师解答: 对双方协议离婚程序的规定是:协议离婚在具体程序中必须经过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现在很多人都没有契约精神,常常会有借钱不还,定好的协议又突然反悔的这种情况出现,尤其是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这种情况经常出现,很多人在约定好以后又突然反悔,那么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一方毁约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后在交警大队签订了赔偿协议,现在被撞的一方想反悔,说协议书是无效的协议书到底有没有效? 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李宝刚律师解答: 发生交通事故后,义务人不履行所签订的调解协议,对于那些可以据以执行的调解协议而言,权利人可以依赖于申请强制执行来实现权利救济;而对于那些具有民事合同
一、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的区别有什么 1.涉及的主体不同。 就业三方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 2.签订的身份不同。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 3.有效的时间不同。 三方协议的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即劳动合同签订后,三方协议的效力自行终止。而劳动合同的有效期
一、劳动合同和第三方协议有怎样的区别 劳动合同和第三方协议的区别有: 1.签订时间不同: 三方协议:应在毕业生就业之前签订。 劳动合同: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 2.主体不同: 三方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鉴证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 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3.内容不同: 三方协议: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
一、口头协议交了定金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协议交了定金有法律效力。定金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等形式。但定金合同的成立是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合同才成立,并且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准则。 网友咨询: 人身损害签了一次性赔偿协议,如果几个月后有伤残鉴定书,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新疆双信律师事务所高峻律师解答: 1.可以,因当时没有做伤残鉴定,可以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变更原协议内容 2.若对方不赔的, 应在伤残鉴定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 撤销一次性赔偿协议, 并请求支付赔偿金。 高峻律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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