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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在发现公司资不抵债,确实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公司破产,通过破产清算,尽可能挽回损失。那么债权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申请债务人破产,提交哪些材料? 网友咨询: 债权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申请债务人破产,提交哪些材料? 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黄轩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除递交申请外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
室内装修合同书在履行的过程中常出现"质量"问题纠纷。因此在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时应当注意在合同中经常出现的问题,仔细防范,切实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签订房屋装修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方面,有什么注意事项? 网友咨询: 签订房屋装修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方面,有什么注意事项? 江苏金平川律师事务所王冬林律师解答: 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查验装修合同当事人的身份; 2、写明居室装修施工内容及承包方式; 3、写明工价、付款方式和工期; 4、详细写明有关材料供应的约定内容; 5、质量竣工验收标准,应依
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时,以协议的形式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处分及明确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有子女的夫妻对子女的抚养费的支付等事宜所做的约定。那么办理离婚协议公证书,需要什么材料? 网友咨询: 办理离婚协议公证书,需要什么材料? 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王欢律师解答: 办理离婚协议公证书需要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2、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 3、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
我们到另一个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作为解决居住问题。而且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广告,其中还存在欺诈的信息,没有房子,却也拿出来租赁,骗取租金,这一定要注意。那么出租房屋还需要备案吗,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网友咨询: 出租房屋还需要备案吗,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北京市开越律师事务所雷贵辰律师解答: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网友咨询: 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北京市东卫(重庆)律师事务所郑帅律师解答: 要发生代位继承必须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一)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
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股东自身问题或者管理不当等原因愿意转让或主动退出,公司变更股东,公司变更法人和股东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非常的多,而且需要去工商局领取的变更表格才能进行变更。那么变更股东需要身份证原件吗,需要什么材料? 网友咨询: 变更股东需要身份证原件吗,需要什么材料? 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施炯律师解答: 公司股东变更不需要身份证原件,一般需提交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除此之外还要提交如下资料: 1、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事业法人提交事
在这个万众创新,大家创业的时代,很多人都开始想自己开一个公司或者是开一个店铺。然而很多人在申请工商注册个体户执照的时候并不是很清楚要怎么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网友咨询: 工商注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工商注册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吴世玉律师解答: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5、证人证言。 网友咨询: 夫妻分居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广东同福律师事务所陈端祥律师解答: 夫妻分居离婚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证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是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网友咨询: 小杨在原单位因为与同事的纠纷,提前了一个月递交了离职申请,便直接请假回家了。半个月后,小杨 找到了新的单位。新单位要求小杨出示与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小杨与原单位联系,原单位回复说小杨可以视为自动离职,不需要办理离职证明。那么,自动离职可以不办理离职证明吗?
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公司的发展进程也是如此,有公司的成立,也就意味着有公司的解散,而在公司解散时我们也会面临许多的问题。例如关于公司的清算问题。那么公司清算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公司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公司清算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公司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徐浩律师解答: 公司只有在破产和解散的情况下需要清算,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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