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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要求下的注册建筑劳务公司的办理流程 注册建筑劳务公司的流程是: 1.准备股东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起好企业名称; 3.到工商局注册局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4.名称通过后,填写工商局要求提供的资料; 5.到工商局申请领取营业执照; 6.需要建筑劳务承包资质的,到当地建设部门申请办理。 二、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有哪些出资方式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2.股东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
近年来,随着饲养宠物的家庭越来越多,宠物“闯祸”伤人事件屡有发生,因宠物侵权引起的民事纠纷也随之增多 。被邻居家的宠物狗咬伤,要求对方赔偿多少合适? 网友咨询:被邻居家的宠物狗咬伤,要求对方赔偿多少合适? 广东威法律师事务所陶雄利律师解答: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
一、未签订合同能否要求退还定金 未签订合同不一定能要求退还定金,只有对方存在根本违约等情况下,才可以请求返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待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
一、合同签订后能否要求定金退还 签了合同一般是不可以退定金的。除非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可以退还的或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退定金也是合法的;协商不一致的,如果是因定金收受方的过错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可以要求其退还双倍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
一、合同签订后能否要求返还定金 1.签了合同一般是不可以退定金的。除非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可以退还的或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退定金也是合法的;协商不一致的,如果是因定金收受方的过错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可以要求其退还双倍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
我国经济的发展是在众多的公司运营支持中发展起来的,而对于经营一家公司的过程需要遵循我国制定的公司法规定的法律法规,有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那么公司法对出资的要求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公司法对出资的要求是什么,有哪些? 福建汇德(厦门)律师事务所陈熠律师解答: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
一、公司法人章有什么样的要求 公司法人章的要求如下: 1.材质上一般定的是橡胶或玻璃的,形状为方形。 2.字体没有具体要求,制作机构也没有要求。 3.通常是需要在工商登记后才能刻法人章。 法人私章的用途:对外有效,有时可以代替法定代表人的签名;财务上,有些银行的票据等使用时必须要有法人的私章,并且要在开户银行备份;很多公司法人的私章一般有两个,一个就是在经营中用,比如开具授权书、签合同时用,一个就是财务上用。 二、公司法人章丢失怎么办 找法网提醒您,如果公司法人章丢失,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职工发生工伤,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报销大部分费用后,剩余部分费用能否要求公司承担呢? 网友咨询: 工伤人员在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后,能不能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蔡发荣律师解答: 第一,工伤人员的赔偿,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的,只有达到伤残等级的,才有赔偿,没有达到伤残等级的,没有赔偿,只报销相关费用, 第二, 职工工伤赔偿,是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共同承担,有的项目是工伤保险承担,有的项目是单位承担,如果单位按照规定已经承担了相关费用,就不能再要求单位进行赔偿,如果单位没有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给家庭一方的弱者带来了福音。然而对于人身保护令,司法实践中究竟是如何操作的呢?妻子要求离婚时被丈夫跟踪骚扰, 妻子能否申请保护令? 网友咨询: 李某和张某婚后初期夫妻感情较好,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双方性格差异太大,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分居生活一段时间后,女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在法院审理李某与张某离婚纠纷过程中,李某多次到张某父母家闹,抢夺小孩,发短信骚扰张某。在庭审后跟踪张某,其行为严重影响了张某及家人生活和工作,张某能否申请保护令? 北京建萱律师事务所王晶律师解
实践中不少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要求员工加班,包括日常工作量增多导致加班完成,或者压缩正常休假时间,要求员工加班。公司要求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工资补偿,公司要求员工义务加班的,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应当予以改正。 网友咨询: 员工为完成领导设定的产量,要求员工义务加班到达到设定产量才下班,是否合理,要求员工义务加班,违反劳动法吗?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铁峰律师解答: 一、劳动法明确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每周最少休息一天。 二、加班必须征得劳动者的意愿,否则不得强行加班,强行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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