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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一方婚前财产会随着生活年限,而变更为共同财产吗? 网友咨询:张某曾经是一名在某外企工作的白领,收入颇丰,在婚前自己一次性付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后来他与陈某喜结良缘,共同生活了15年,后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也同意,但就房产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张某认为该房产是自己用自己的存款支付购买的,陈某没有付款没有还贷,这个
子女一方不可以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为由,拒绝支付父母赡养费。子女对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支付赡养费,是其法定义务。子女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并不影响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但如支付赡养费确有困难的,可与父母协商暂时适当减少或暂缓支付。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那么,离婚夫妻一方,必须承担子女的全部抚养费吗? 网友咨询:子女的抚养费由一方全部承担吗? 四川矩衡律师事务所朱婷婷律师解答: 离婚夫妻不是一方必须承担子女的全部抚养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双方共同抚养孩子成长。 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由一方全部承担。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
夫妻两人的生活相比之下肯定是要比一个人生活要要一些的,至少此时获得的收入是双份的,勉强还是应该可以应付起走。那么,离婚后一方可以向困难的另一方提供帮助吗,法律有何规定? 网友咨询:离婚后一方可以向困难的另一方提供帮助吗? 浙江众信达律师事务所戴妙红律师解答: 以提供帮助,需要注意离婚时,一方因生活困难需要另一方帮助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一方生活困难的情形在离婚时已实际存在,而不是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发生生活困难另一方都必须给予帮助。 二、提供帮助的一方有负担能力。 三、生活困难的一方没有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那么,诉讼离婚如有一方不同意能离成吗,多长时间可以判离? 网友咨询:诉讼离婚有一方不同意离是不是就永远不能离婚? 北京友恒律师事务所石玉成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通常都是属于一方不同意造成的,所以起诉离婚能不能判决离婚,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出现婚姻规定的情形,是可以离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他生产资料、生活资 料。那么,同居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是否有效,有何法律规定? 网友咨询:同居期间的房产分割,同居一方赠与的财产应否返还? 四川元绪(郫都)律师事务所何华修律师解答: 同居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可能有效。由于非法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那么,未婚一方享有对非婚生子的探视权吗,关于探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非婚生子女,另一方的探视权,如何规定的? 天津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孜雄律师解答: 没有享有抚养权的一方对小孩有探视权。婚生子和非婚生子一样,父母对非婚生子享有探视权。 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那么,离婚一方将抚养费赠与他人,该赠与能撤销吗? 网友咨询:离婚一方将抚养费赠与给他人该赠与能撤销吗? 航都律师事务所李天富律师解答: 离婚一方将抚养费赠与给他人该赠与不能撤销。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那么,离婚时一方有财产不愿分割怎么处理,分割后一方不给怎么办? 网友咨询:离婚时男方有财产不愿分割怎么处理? 北京市隆安(株洲)律师事务所桂露云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男方有财产不愿意分割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问题。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男方有财产不愿意分割的,如果是夫妻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那么,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吗? 网友咨询:我是女方,半年没付抚养费了,男方现在起诉我了,不付抚养费可以吗? 山东海之源律师事务所李菁律师解答: 不给抚养费可以提起要求支付抚养费的纠纷诉讼,但是不能要求损害赔偿,不给抚养费不是婚姻法规定的损害赔偿的范围,但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这是法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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