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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的期限将旅客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并在运输过程中对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伤亡是由旅客自身健康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造成的除外。 网友咨询: 在校车上受伤应该由谁负责? 湖北浩泽律师事务所黎栋律师解答: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的期限将旅客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并在运输过程中对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伤亡是由旅客自身健康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造成的除外。也就是说,只有原告存在“自身健康原因”“故意”“重大过失”情况下,被告
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网友咨询: 没有保价的快递应该怎样赔偿? 云南锦秀江山律师事务所孙宗宇律师解答: 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
健身会所作为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网友咨询: 在健身房受伤哪些人是应该承担责任的? 福建重宇合众(福州)律师事务所毛智怡律师解答: 健身房内健身时受伤怎样进行赔偿,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1、健身房。健身会所作为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文体竞技等活动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多数人的生活已经离不开文体活动,文体活动在给人们带来健康和享受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超出其他活动数倍的风险系数。 网友咨询: 参加文体活动时受伤应该找谁赔偿? 北京庆尚律师事务所王思佳律师解答: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由于竞技运动中,人员之间存在发生身体接触并因此造成人身损害的客观风险,参赛人员既是这种危险的潜
破坏耕地行为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占用或使用耕地,使耕地种植条件恶化、土质退化、水土流失、耕地质量遭到破坏且不易恢复的违法行为。 网友咨询: 耕地被破坏应该找谁赔? 广东品科律师事务所施蕾律师解答: 农民一旦发现自家的承包地在流转、出租后被人建房、取土、建养殖场或者种树挖塘养鱼,一定不可视而不见、无所作为,而是要在明确与之交涉,敦促其停止土地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状的基础上适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县级以上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
罚金是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和责任,当然应该在判决生效后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缴纳。但是实践中,为了体现认罪认罚的态度争取从轻处罚,可以在开庭审理完毕后判决之前跟法官协商预缴纳罚金。 网友咨询: 醉驾罚金应该什么时候交? 北京市博儒(西安)律师事务所王小晶律师解答: 醉驾的罚金应该是在判决书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当然也可以在法院判决前先交纳罚金,在判决前交纳的,可认为当事人是积极的缴纳罚金,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判决之后缴纳的大多数的情况是判决生效以后的30天之内。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那么,发生医疗事故应该去哪里鉴定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发生医疗事故应该去哪里鉴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
由于毒驾导致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毒驾这个词也逐渐走进了人们的视野,它是一种比酒驾更危险的驾驶行为。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网友咨询: 毒驾应该怎么处理,如何处罚? 江苏平谦律师事务所杨梦皎律师解答: 1、吸毒者注销驾驶证,三年内不得驾车 根据《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规章规定,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对发现属于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
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借贷存在的时候,一般都是会去签订相关的借款合同,因此也有规定利息的存在。那么逾期还款是否要支付利息? 网友咨询: 借款人逾期还款应该支付利息吗? 辽宁同方(北京)律师事务所时蕊律师解答: 要支付利息。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来说,逾期还款行为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如有约定)及支付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 从性质上来说,利息是基
劳动争议仲裁应诉答辩书是由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申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陈述自己意见和事实的法律文书。 网友咨询: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应该怎么写? 山东鲁浩律师事务所吴永强律师解答: 答辩书要写明首部、正文和结尾。 答辩人是自然人的,首部应写明答辩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和住址(住所地)等自然情况; 答辩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以及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正文是答辩书的主要部分,应写明答辩的理由和根据,包括案件的发生、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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