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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那么,地役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一、地役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地役权人的权利,可分为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 1、积极权利即对供役地的利用权。这种利用权,按不同的权利内容,可分为占有状态的利用和非占有状态的利用。例如,在他人土地上建设并维持水渠,是占有状态的利用;在他人土地上通行,是非占有状态的利用。 当供役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第三人妨碍地役权人实施必要的
作为打工人,在外漂泊的时候租个温暖的小窝是常有的事情,那如果,在租房过程中,温暖小窝哪里有损坏的情况下,这维修的义务该由谁承担呢? 网友咨询: 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一般由谁承担? 辽宁华轩(大连)律师事务所白惠竹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708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民法典第712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713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
我们经常会去饭店或者餐厅去吃饭,但是有很多饭店的食物在烹饪的过程中非常不卫生,因此我国各地经常发生一些食品安全事故,国家也推出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人们的饮食安全。如果在饭店吃出异物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消费者协会也会对饭店进行处罚,饭店吃出异物怎么处罚? 网友询问: 饭店吃饭吃出异物怎么请求赔偿? 浙江泽厚(丽水)律师事务所黄佳璐律师解答: 在饭店吃饭吃出异物可以要求更换或者退款,食品类的赔偿可以优先按照10倍的标准。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
股东出资义务是指股东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网友咨询: 股东出资义务不完全履行怎么办?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石小倩律师解答: 当股东不进行出资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限制其股东权利或者变更持股份额,甚至取消其股东身份。 2、公司的其他股东代替其补足出资,且补足后有权利向未出资股东进行追偿。 3、将其名下股权转让给其他人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大的利益,因此,法律赋予医务人员比其他行业的工作人员更高的注意义务。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具有高度的注意,对患者尽到最善良的谨慎和关心,以避免患者遭受不应有的危险或损害的责任。那么什么是医疗注意义务,有哪些? 网友咨询: 什么是医疗注意义务,有哪些?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刘超律师解答: 医疗注意义务的内容主要包括: 1、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须以救死扶伤为目的; 2、医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3、主治医师在医疗行为实施之前,有极
食品吃出异物,消费者除要求退还价款外,可以向商家索要十倍赔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网友咨询: 购买的食品中有异物应该怎样赔偿? 北京庆尚律师事务所王思佳律师解答: 食品吃出异物的赔偿如下: 1、食品吃出异物,消费者除要求退还价款外,可以向商家索要十倍赔偿; 2、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
我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网友咨询: 赠与合同附义务是什么意思? 河北唐仁律师事务所赵海君律师解答: 赠与附义务意思是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我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所以附义务的赠与也是合法的。 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赠与人向受赠人给付赠与财产后,受赠人应依约履行其义务。受赠人不履行的,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履行义务或者撤销赠与。赠与人撤销赠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对于老年人而言,有着一个希望子女能够挺身而出照顾自己的期待。然而,现实情况总是残酷的,在一些家庭中,子女不赡养老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不赡养老人的子女还能继承遗产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总之,子女不赡养老人也有可能被剥夺继承权,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患者生病后就可以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诊治的时候,要尽医疗机构的相关责任,确保患者得到有效迅速的治疗。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大的利益,因此,法律赋予医务人员比其他行业的工作人员更高的注意义务。 网友咨询: 什么是医疗注意义务? 山东大明律师事务所杨珊律师解答: 医疗注意义务包含一般注意义务与特殊注意义务两种,一般注意义务一般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对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利益的高度责任心,对医疗服务工作的敬业、忠诚和技能追求上的精益求精;而特殊注意义务则是指在具体的医疗服务过程中,医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承担向受害人支付赔偿的机构或个人。在刑事诉讼中,当被告人因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损害时,法院可以判决被告人承担刑事赔偿义务,同时指定具体的机关或个人来履行这一义务。 案例: 小明在某个夜晚在街头被一名陌生人抢劫,造成了身体受伤和财物损失。警方经过调查,最终抓获了抢劫犯,并将他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抢劫犯承担刑事赔偿义务,同时指定了当地的司法局来执行赔偿义务。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犯罪后,被害人有权要求犯罪分子支付赔偿金。犯罪分子没有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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