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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生活中,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还不是很强,导致自己订立的遗嘱在效力上会存在一定的瑕疵。那么,遗嘱中处分了他人财产,该遗嘱还是有效的吗? 网友咨询:婷婷是我的朋友,她的爷爷去世前留下了遗嘱,遗嘱中将婷婷爷爷和奶奶生前共同的财产一并做出了处分。现在婷婷的奶奶还健在,婷婷的姑姑要求按照其爷爷的遗嘱来继承遗产。想问的是,婷婷爷爷的遗嘱中处分的其奶奶的财产部分,是否有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葛祥泰律师解答: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老人会在自己临终前通过遗嘱的形式将自己的财产先进行分配好,避免死后自己的遗产并不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分配,孩子为争夺财产而发生冲突。那么,如果遗嘱被确认无效后,怎么继承遗产? 网友咨询: 遗嘱被确认无效后,怎么继承遗产?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沈其梅律师解答: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 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这一无效部分不同的具体内容,对遗产要作出不同的处理。比如,倘若遗嘱所处分的是立遗嘱人和其他人的共有财产,那么,其他财产共有人有权要求他所得的份额,而只付给
在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一种现象,就是老人在订立自书遗嘱后,有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那么,后立的公证遗嘱被撤销后,前立的自书遗嘱还有效吗? 网友咨询:后立的公证遗嘱被撤销后,前立的自书遗嘱还有效吗?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张晓雪律师解答: 自书遗嘱在前,公证遗嘱在后,公证遗嘱的内容只是与自书遗嘱的内容相抵触,换言之,公证遗嘱并未明确表明撤销自书遗嘱。公证遗嘱设立后,自书遗嘱的效力始终是存在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四十二条“存在不同形式的内容相互抵触的数
遗嘱大家应该都知道的,当老人到了一定的年纪的时候为了子女财产相争,一般都是会立好遗嘱。但是遗嘱很多时候有修改的情况。那么,后份遗嘱变更前份遗嘱部分内容,前份遗嘱还有效吗? 网友咨询: 后份遗嘱变更前份遗嘱部分内容,前份遗嘱还有效吗? 北京熙明律师事务所王杰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9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由此我们可以
现如今,继承问题并非只有家财万贯的大小老板们会关心,这也成了寻常百姓关注的热点。那么,可以撤销公证遗嘱吗,如何撤销? 网友咨询: 我父亲几年前立了一份遗嘱,将名下的房子留给了我大哥,遗嘱到公证处公证了。这几年,大哥对待父亲很不好,父亲又想把房子留给我,可原来立的遗嘱已经公证过,可不可以将那份遗嘱作废? 百博律师事务所任莹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
遗嘱是生活中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很有可能导致家庭纠纷的产生,生活中,有的老人年纪大了,主意是一时一变,今天觉得这个孩子好,明天觉得那个孩子坏,甚至谁让立什么内容的遗嘱就按谁说的立。最后每个儿女都拿出有利于自己的遗嘱的事儿也不少。那么,存在数份遗嘱怎么处理,哪个遗嘱有效? 网友咨询:存在数份遗嘱怎么处理,哪个遗嘱有效? 山东融冠律师事务所周丽华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
随着时代在变化,年轻人们的观念也在更新。人们可以理性的看待死亡,并不排斥年纪轻轻就去立遗嘱。有人不禁会问,由于主客观原因,要是以后结婚生儿养女了,反悔了,那么之前立下的遗嘱可以变更或者撤销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网友咨询: 自己订立的遗嘱可以撤销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河北正一律师事务所孙伟律师解答: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是可以撤销的。遗嘱人取消自己所立的原遗嘱,遗嘱的内容随即无效。但公证遗嘱必须要重新去公证处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其他遗嘱的变更、撤销
财产分配一直是社会上各个家庭当中最重要的问题,因为财产分配出现问题导致的诉讼案件更是数不胜数。那么,想通过遗嘱的方式分配夫妻共有财产,应怎么做才合法? 网友咨询: 想通过遗嘱的方式分配夫妻共有财产,应怎么做才合法? 云南云滇律师事务所梁蕊律师解答: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老人在临死之前,为了避免死后自己的孩子因为遗产产生纠纷,影响家庭和睦,都会提前合理的分配自己的遗产。那么,如果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后,继承人对遗嘱人的签字有疑问的,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对遗嘱人的签字有疑问的,怎么处理? 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蒲际帆律师解答: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中必须要立遗嘱人本人亲笔签名。在实践中,当事人常对遗嘱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并申请鉴定机构对遗嘱上的立遗嘱人的签名进行鉴定。 但因立遗嘱人已死亡,且生前留下的可比对样本不足或对方不认可等原因,导致
我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均未对共同遗嘱的概念和法律效力进行明确的规定,但也无禁止性规定。那么,如果订立共同遗嘱的,如何认定其生效时间? 网友咨询: 如果订立共同遗嘱的,如何认定其生效时间? 山西鼎和律师事务所申宇恩律师解答: 谓共同遗嘱,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的一份遗嘱,共同遗嘱人将其内容共同或相关的意思表示形成一个整体的遗嘱意思表示,对其死亡后各自或共同遗留的财产指定继承人继承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这是一种特殊的遗嘱方式,多数情况下发生在夫妻之间。 共同遗嘱的生效时间可区分以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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